
晉 李密 《陳情事表》:“臣 密 今年四十有四,祖母 劉 今年九十有六,是臣盡節於陛下之日長,報養 劉 之日短也,烏鳥私情,願乞終養。”後因以“烏私”為孝養父母之典實。 清 趙翼 《七十自述》詩:“隻餘六載循陔處,稍慰烏私一片情。” 清 魏源 《題嘉禾馮廣文登府陔園圖》詩:“解帶趨 汝 墳,奉檄申烏私。”參見“ 烏哺 ”。
“烏私”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典故色彩的詞彙,本義指烏鴉反哺的習性,引申為子女對父母盡孝的倫理觀念。該詞最早可追溯至西晉李密《陳情表》中“烏鳥私情,願乞終養”的表述,後逐漸凝練為固定詞彙。
從詞義構成看,“烏”特指烏鴉這種具有反哺習性的禽類,“私”則指代私情、親情。二者結合形成比喻義,強調血緣關系中晚輩對長輩的天然回饋義務。明代《幼學瓊林》将其與“羔羊跪乳”并列,作為傳統孝道教育的經典意象。
在語義演變過程中,《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存在兩種用法:既可作為名詞指代孝心(如“聊申烏私”),也可作為動詞表示盡孝行為(如“烏私未盡”)。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涉及傳統倫理的學術論述或文學創作。
(參考資料:《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李密《陳情表》中華書局校注本;《幼學瓊林》國家圖書館古籍部藏本)
“烏私”一詞的含義和用法主要來源于曆史典故,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烏私”由“烏”和“私”組成,其核心含義與“孝養父母”相關。該詞源自晉代李密的《陳情事表》,文中提到“烏鳥私情,願乞終養”。這裡的“烏”指烏鴉,古人認為烏鴉有反哺之習,比喻子女對父母的孝心;“私”則強調個人情感,整體喻指報答親恩的深切之情。
典故出處
李密在《陳情事表》中以“烏鳥私情”自比,表達因需照料年邁祖母而暫不能赴任的懇求。後世文人如清代趙翼、魏源等引用此典,将“烏私”作為孝親的代稱。
延伸用法
該詞多用于文學或正式語境,例如:
總結來看,“烏私”是典型的文言典故詞,需結合《陳情表》背景理解其孝親内涵。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昭明文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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