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 李密 《陈情事表》:“臣 密 今年四十有四,祖母 刘 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於陛下之日长,报养 刘 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后因以“乌私”为孝养父母之典实。 清 赵翼 《七十自述》诗:“只餘六载循陔处,稍慰乌私一片情。” 清 魏源 《题嘉禾冯广文登府陔园图》诗:“解带趋 汝 坟,奉檄申乌私。”参见“ 乌哺 ”。
“乌私”一词的含义和用法主要来源于历史典故,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词义解析
“乌私”由“乌”和“私”组成,其核心含义与“孝养父母”相关。该词源自晋代李密的《陈情事表》,文中提到“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这里的“乌”指乌鸦,古人认为乌鸦有反哺之习,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孝心;“私”则强调个人情感,整体喻指报答亲恩的深切之情。
典故出处
李密在《陈情事表》中以“乌鸟私情”自比,表达因需照料年迈祖母而暂不能赴任的恳求。后世文人如清代赵翼、魏源等引用此典,将“乌私”作为孝亲的代称。
延伸用法
该词多用于文学或正式语境,例如:
总结来看,“乌私”是典型的文言典故词,需结合《陈情表》背景理解其孝亲内涵。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昭明文选》等古籍原文。
《乌私》是指私下里进行的骇人听闻、黑暗的勾当。它指涉的是非法、不光彩的行为或活动。
《乌私》的拆分部首是乌,它的五笔输入法编码是GKQY。
《乌私》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古代小说《三国演义》中,其中形容了黄巾军在密室中进行的一些秘密行动。
《乌私》的繁体字是「烏私」。
在古代,「烏私」的写法为「烏司」。
他们勾结在一起进行了一场乌私的交易。
乌私行径、乌私交易、乌私勾当、乌私事件、乌私门
黑暗勾当、不正当行为、私下勾当、非法交易
公开合法、正当行为、公平交易、合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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