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舞曲的一種終結形式。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宰執親王南班百官入内上壽賜宴》:“百官酒,三臺舞旋,多是諢裹寬衫,舞曲破攧,前一遍,舞者入,至歇拍,續一人入,對舞數拍,前舞者退,獨後舞者終其曲,謂之舞末。”
"舞末"是古代樂舞術語,指唐宋時期宮廷大曲結尾部分的舞蹈段落。該詞源自中國傳統樂舞結構,具有以下三方面含義:
詞源學解析
《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舞蹈的尾聲",由"舞"(肢體表演藝術)與"末"(終章)複合構成,體現古代樂舞"起承轉合"的完整結構。該詞最早見于《宋史·樂志》,記載北宋宮廷"大曲皆有散序、靸、排遍、攧、正攧、入破、虛催、實催、衮遍、歇拍、殺衮,至舞末始成"的演奏流程。
藝術形态特征
據《夢溪筆談·樂律》記載,舞末時"衆樂皆止,惟擊羯鼓",舞蹈動作由急轉緩,形成"亂聲促節"到"長引一聲"的對比效果。唐代教坊曲《霓裳羽衣》的舞末部分,舞者通過"小垂手""折腰"等動作完成收束,體現"曲終阕盡,餘弦更興"的美學追求。
文化功能演變
南宋《碧雞漫志》指出,北宋後期舞末逐漸融入雜劇元素,出現"參軍色緻語"等戲劇化表演。這種演變直接影響元雜劇"楔子"的形成,成為研究中國古代戲曲形态嬗變的重要節點。
(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中國音樂史》人民音樂出版社2001年修訂本等權威辭書)
“舞末”是宋代舞曲中的一種特定終結形式,主要用于宮廷宴會等場合的舞蹈表演。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指宋代舞曲結束時采用的表演形式,即前一位舞者在歇拍(樂曲間歇)時退場,由後入場者獨自完成剩餘部分,形成首尾交接的結構。
表演流程
文獻依據
宋代吳自牧《夢粱錄》記載了這一形式,主要用于宮廷宴會中的“三臺舞旋”表演,屬于“舞曲破攧”結構的一部分。
現代關聯
部分研究推測此類形式可能對後世舞蹈結構産生影響,但需注意:提到的“新疆維吾爾族保留此形式”缺乏權威佐證,暫不作為定論。
舞末是宋代舞蹈藝術中強調節奏變化與角色交替的收尾形式,反映了當時宮廷樂舞的程式化特征。更多細節可參考《夢粱錄》原文及宋代樂舞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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