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欠賬購買。《宋史·食貨志上三》:“ 熙寧 五年,詔以銀絹各二十萬賜 河東 經略安撫司,聽人賒買,收本息封樁備邊。”《元典章·戶部二·分例》:“毋得循習舊弊,豫不準備,臨時賒買,多費官錢。”
(2).謂不需付出代價而占有。 唐 韓偓 《睡起》詩:“終撐舴艋稱漁叟,賒買湖心一崦山。”
賒買(shē mǎi)指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買方不立即支付款項,而是與賣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支付全部費用的交易方式。其核心特征在于“延期付款”,屬于商業信用行為的一種。
交易性質
買方通過信用獲取商品使用權,賣方則保留債權。交易雙方需明确約定付款期限、金額及違約責任,常見于商業批發、零售或民間小額借貸場景。
與“賒銷”的對應關系
“賒買”與“賒銷”構成同一交易的雙向表述:買方行為稱“賒買”,賣方行為稱“賒銷”。例如《漢語大詞典》釋“賒”為“買賣貨物時延期收款或付款”,印證了這種信用關系的雙向性。
曆史與社會功能
賒買模式自古存在,緩解了短期資金壓力,促進商品流通。如《史記·高祖本紀》記載劉邦早年賒酒行為,反映其作為民間經濟互助手段的普遍性。現代商業中,賒買仍廣泛應用于供應鍊管理及消費金融領域。
商務印書館定義“賒”為“買賣貨物時延期收款或付款”,直接關聯賒買的核心機制。
釋“賒買”為“欠賬購買”,強調債務關系的形成,并收錄于經濟行為詞條系統。
通過曆史語例印證賒買在傳統經濟中的實踐,如宋代商賈憑信用契據賒購貨物的記載。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此處僅标注紙質權威辭書名稱及出版社,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賒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欠賬購買
指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暫不支付款項,而是延期付款的交易方式。例如《宋史·食貨志》記載,宋代曾允許百姓通過賒買方式獲取物資,後續再償還本息。
不需代價的占有
在文學語境中,可引申為“不付出實際代價而獲得某物”。如唐代韓偓《睡起》詩中提到“賒買湖心一崦山”,即通過非金錢手段占有自然景觀。
“賒買”既是一種經濟行為,也是文學中的隱喻表達。其核心特征為延遲支付或非直接代價的獲取,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元典章》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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