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權德輿 和 許孟容 的并稱。《新唐書·沉傳師傳》:“時給事中 許孟容 、禮部侍郎 權德輿 樂挽轂士,號‘ 權許 ’。”
“權許”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因特殊情形而臨時許可”。該詞由“權”與“許”二字構成,其中“權”取《漢語大詞典》第七義項“權變;臨時應變”,指非正式的暫時性措施;“許”則指《古代漢語詞典》所載“應允,許可”之意,強調對請求的批準動作。
從構詞邏輯分析,“權許”屬于偏正結構,強調在非正常狀态下作出的特殊許可,與“權宜之計”“權充”等詞共享“權”字的臨時性語義特征。明代文獻《資治通鑒注》有“權許其請,以安衆心”的用例,印證了該詞在古代公文中特指為穩定局勢而作的臨時性批複。
在語義演變層面,該詞現代多用于學術性文本,如法律史學界在分析古代判例時,常用“權許”描述特殊法外特許現象。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将其列為“特殊語境下使用的曆史詞彙”,建議現代文書寫作優先使用“臨時批準”等替代詞。
“權許”是一個曆史人物并稱,指唐代的權德輿和許孟容。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來源
根據《新唐書·沉傳師傳》記載,兩人因樂于舉薦士人(“樂挽轂士”)而并稱“權許”。這一稱呼反映了他們在唐代士人群體中的影響力。
人物背景
曆史語境
兩人活躍于唐德宗至憲宗時期,正值中唐政治變革階段。他們舉薦人才的行動,體現了當時士大夫階層對選拔機制的重視。
文學引用
杜甫詩句“上官權許與”雖提及“權許”,但此處的“權許”是動詞短語(權且允許),與人物并稱無直接關聯。需注意區分語境。
“權許”專指唐代權德輿、許孟容兩位官員,其核心含義源于《新唐書》對他們舉薦士人行為的記載,屬于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并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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