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權德輿 和 許孟容 的并稱。《新唐書·沉傳師傳》:“時給事中 許孟容 、禮部侍郎 權德輿 樂挽轂士,號‘ 權許 ’。”
“權許”是一個曆史人物并稱,指唐代的權德輿和許孟容。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來源
根據《新唐書·沉傳師傳》記載,兩人因樂于舉薦士人(“樂挽轂士”)而并稱“權許”。這一稱呼反映了他們在唐代士人群體中的影響力。
人物背景
曆史語境
兩人活躍于唐德宗至憲宗時期,正值中唐政治變革階段。他們舉薦人才的行動,體現了當時士大夫階層對選拔機制的重視。
文學引用
杜甫詩句“上官權許與”雖提及“權許”,但此處的“權許”是動詞短語(權且允許),與人物并稱無直接關聯。需注意區分語境。
“權許”專指唐代權德輿、許孟容兩位官員,其核心含義源于《新唐書》對他們舉薦士人行為的記載,屬于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并稱。
《權許》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權力允許”或“權威批準”。這個詞常用于表示某個機構或個人允許或批準他人行使某種權力或進行某項活動。
《權許》的部首是“爿”,拼音為“shuǎng”,它位于該字的左側。整個字由14個筆畫組成。
《權許》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可追溯至中國古代秦漢時期。在繁體漢字中,這個詞的寫法為「權許」。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權許的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區而有所不同。然而,在古代許多字典和文獻中,它仍然保持着爿的結構,聲旁為升口,并且整個字寫法較為繁複。
1. 校長權許學生進行實驗室研究。
2. 這份合同需要上級管理部門的權許。
3. 她的目标是争取權許參加國際會議。
權利、許可、許諾、許多、公權、自許
允許、準許、容許、批準
禁止、不準、不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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