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歌舞娛人的妓女。 唐 白居易 《西樓喜雪命宴》詩:“光迎舞妓動,寒近醉人銷。” 唐 鄭谷 《貧女吟》:“東鄰舞妓多金翠,笑翦燈花學畫眉。”
舞妓是日本傳統文化中的特定職業稱謂,專指在宴席場合以傳統舞蹈表演為主的女性演藝者。該詞源于日語漢字組合,"舞"指舞蹈技藝,"妓"本義為以才藝娛人的女性表演者,與漢語語境中的負面含義無直接關聯。
根據《廣辭苑》第七版解釋,舞妓特指京都地區在成為正式藝伎(芸妓)前的見習階段少女,需接受嚴格的傳統藝術訓練,包含日本古典舞、三味線演奏及茶道禮儀等。其職業特征包括:
日本文化研究機構《祇園甲部組合》文獻記載,舞妓制度形成于江戶時代後期,其存在延續了日本古典藝能的傳承體系。現代舞妓仍須遵循「置屋」師承制度,每日接受至少6小時的藝術訓練,其表演被認定為京都無形文化財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普通藝人的核心區别在于,舞妓的舞蹈表演具有嚴格的地域流派劃分(如井上流、藤間流),且不得參與任何商業廣告活動以保持傳統純粹性。
“舞妓”一詞在不同語境和文化背景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與地域差異進行解釋:
在漢語傳統文獻中,“舞妓”指以歌舞表演為職業的女性藝人,常見于唐代詩詞。例如:
現代日語中的“舞妓”(まいこ,Maiko)特指藝妓見習階段的年輕女性,屬于傳統表演藝術工作者:
中國曆史上也有類似職業,如夏朝“女樂”、先秦歌妓等,但職能更接近娛樂藝人。需注意詞義隨時代和地域産生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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