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問罪犯,拟定罪刑。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問拟》:“問拟者,問其所犯之由,而拟其罪也。”
“問拟”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問拟”由“問”(詢問)和“拟”(打算、計劃)組成,表示詢問對方的意圖或計劃。例如在商務場景中,可用于詢問合作方的初步方案。
使用場景
適用于日常交流或正式場合,如談判、會議等需明确對方計劃的場景。
司法流程
在古代司法語境中,“問拟”指對罪犯進行審問并拟定罪名與刑罰,是判決前的關鍵步驟。例如清代文獻記載:“問拟者,問其所犯之由,而拟其罪也。”(《福惠全書》)
曆史背景
這一用法體現了古代法律程式的嚴謹性,強調審問與量刑的關聯性。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現代用法擴展,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具體文獻。
拟,讀音為ní,是一個漢字,意思是“模仿、效仿”。
拟字的部首是手(扌),總共有9畫。
拟字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是象形字,表示兩隻手互相握住。後來引申為人們通過模仿他人的行為、語言、風格等來學習、效仿。
拟在繁體中寫作「擬」。
在古代,拟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些變化。例如,在戰國時期的金文中,拟字寫作「拗」,形狀類似現代「拟」字。
1. 他拟我寫的文章,學得很像,很有進步。
2. 這部電影是根據真人故事拍攝的,所以很多場景拟真度很高。
1. 拟合:模仿并貼合某人或某物。
2. 拟态:效仿某種态度、樣式或形态。
3. 拟訂: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模仿并制定。
1. 模仿:模拟并效仿他人的行為。
2. 學習:通過模仿和掌握知識和技能。
1. 創新:追求獨特和原創的想法和行為。
2. 自創:自己創建并展示個人的獨到之處。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