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 unfulfilled ambition] 尚未實現的志願
沒有完成的志向。《兒女英雄傳》第三五回:“隻我自己讀書一場,不曾給國家出得一分力,不曾給祖宗增得一分光,今日之下,退守山林,卻深望這個兒子完我未竟之志。”
“未竟之志”是一個漢語成語,指尚未實現的志向或未完成的抱負。該詞由“未竟”(未完成)與“志”(志向)構成,其核心含義強調目标在持續追求中暫未達成,常用來表達對理想堅持不懈的态度。以下從語義、結構、典故三個角度解析:
語義溯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竟”指“沒有完成”,常與事業、計劃等抽象名詞搭配,如“未竟之業”。而“志”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心之所向也”,即内心的追求目标。二者結合後,特指因客觀限制或個人能力未能實現的志向,隱含遺憾與繼續奮鬥的雙重意味。
結構分析
該成語為偏正結構,“未竟”作定語修飾中心語“志”。此類四字格在古漢語中常見于對仗文體,例如明代張岱《陶庵夢憶》中“未竟之志,耿耿于懷”,凸顯文言凝練性。現代用法多用于書面語境,如評價曆史人物或激勵他人。
典故與引用
其文化内涵可追溯至《論語·子罕》“匹夫不可奪志也”,強調志向的不可動搖性。清代曾國藩家書曾以“未竟之志,兒孫當繼”表達代際傳承的理念,現代語境中則常見于人物傳記或時政評論,如對孫中山先生“振興中華”目标的表述。
參考來源:
“未竟之志”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指尚未完成的志向或未實現的抱負。常用來形容因客觀原因未能達成的人生目标或理想。
二、出處與用法
三、示例與延伸
四、結構解析
“未竟”即“未完成”,“志”指志向,整體為偏正結構,強調目标的未達成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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