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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意思、司法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司法的解釋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見“執法”

詳細解釋

(1).官名。兩 漢 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曆代皆有。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參軍,在州曰司法參軍。 宋 沿 唐 制,諸州置司法參軍。 元 廢。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七》

(2).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宮碑陰錄》:“《晉書·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鬥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與《天官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不同。《星經》又曰‘六曰司法’。”

(3).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又稱“法的適用”。以下從定義、特點、職責和機關構成四方面展開說明:

一、定義與核心内涵

司法是國家權力機關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方式,其核心是運用法律裁決案件。它強調以法律為依據,通過法定程式實現個案公正。

二、主要特點

  1. 被動性:遵循“不告不理”原則,非經當事人請求不主動介入糾紛;
  2. 中立性:司法機關在案件審理中保持中立态度,不受外界因素幹擾;
  3. 終極性:司法裁決具有最終法律效力,是解決争議的最終途徑;
  4. 專屬性:司法權隻能由法定機關行使,不可轉授。

三、司法機關構成

四、主要職責

  1. 拟訂司法行政政策,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2. 監督管理刑罰執行(如監獄管理);
  3. 指導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實施司法考試;
  4. 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補充說明:在不同國家,司法權的範圍有所差異。例如,西方“三權分立”體制下,司法與立法、行政嚴格分立,而我國更強調司法機關在黨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網絡擴展解釋二

司法

司法是指國家機關根據法律規定,通過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及争議雙方進行審判和裁決的行為。司法是國家權力的一種體現,旨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權益、促進正義。

拆分部首和筆畫

司法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日”,其中“口”是指“言”的意思,表示司法是通過言辭來進行裁決的;“日”表示司法的方式是通過法律的規定進行。

根據拆分的部首,可以得到司法的筆畫數為6畫。

來源

司法一詞來源于古代漢字,其意義始終與審判、裁決等密切相關。在古代,司法的意義更加強調權威與公正,确保人民和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繁體

在繁體字中,司法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沒有太大的差異。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司法的寫法有所不同。按照《說文解字》的記載,古時候“司”的寫法類似于“廷”,而“法”的寫法類似于“召”。可以看出,古代漢字的演變與發展,使得“司法”的寫法逐漸演變為現代的形式。

例句

1.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會的基石。

2. 他将面臨司法審判,因為他涉嫌違法行為。

3. 英國的司法體系對公民權利保護得非常嚴密。

組詞

- *********門

- 司法制度

- 司法解釋

- 司法程式

- 司法改革

近義詞

- 法律

- 審判

- 裁決

- 審理

- 判決

反義詞

- 非司法

- 非法律

- 非審判

- 非裁決

- 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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