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謙讓儉約。《新唐書·蕭廪傳》:“﹝ 蕭倣 ﹞子 廩 ,字 富侯 ,第進士,遷尚書郎。 倣 領 南海 ,解官往侍。為人退約少合。”《新唐書·鄭覃傳》:“ 覃 清正退約,與人未嘗串狎。”
(2).解除契約。亦指已經撤銷的契約。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問拟》:“猶執 順治 四年退約為據。”
“退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為人處世謙遜、節儉,不張揚。這一含義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指終止或撤銷已籤訂的協議、合同。這一用法既可用于古代契約,也適用于現代法律場景。例如:
補充說明:
《退約》是一個動詞詞組,意思是撤回或取消原先達成的協議或約定。
《退約》的拆分部首是辶和纟,其中辶表示“走”的意思,纟表示“系在一起的絲繩”。《退約》的總筆畫數為12。
《退約》源于漢語詞彙,是由“退”和“約”兩個字組成。其中,“退”的原始意思是後退、離開,引申為撤回、取消等含義;“約”表示達成一緻或約定。
《退約》的繁體字為「退約」。
古代漢字中的《退約》的寫法較為簡單,可以使用「退約」這樣的繁體字顯示。
1. 昨天我們商定的合作計劃,他今天突然退約了。
2. 考慮到新的情況,我們決定退約,重新商讨合作條件。
組詞有:退讓、退還、退休。
近義詞有:撤銷、取消、廢除。
反義詞有:履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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