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panese traditional wrestling sumo] 一種類似摔交的體育活動,秦漢時期叫做角抵,南北朝到宋元時期叫做相撲
(1).我國傳統體育項目之一。古稱角觝。猶今之摔跤。現 日本 仍有此種競技。《太平禦覽》卷七五五引 晉 王隱 《晉書》:“ 襄城 太守責功曹 劉子篤 曰:‘卿郡人不如 潁川 人相撲。’ 篤 曰:‘相撲下技,不足以别兩國優劣。’”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博弈嬉戲·角觝》:“今相撲也。《漢武帝故事》曰:‘角觝,昔六國時所造。’《史記》:‘ 秦二世 在 甘泉宮 ,作樂角觝。’注雲:‘ 戰國 時增講武,以為戲樂相誇,角其材力以相觝鬭,兩兩相當也。 漢武帝 好之。’”
(2).互相撲打。 巴金 《家》二一:“兩隻畫眉在枝上相撲,雪白的玉蘭花片直往他的身上落。”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五部分十五:“還要風魔了,好像洪醉以後,全然沒有理智地相撲,相打,狂笑,狂喊。”
相撲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核心釋義
相撲(xiāng pū)指一種起源于中國的傳統角力運動,後傳入日本并成為其國技。其核心形式為兩名力士在圓形土俵(比賽區域)内徒手搏鬥,以将對方摔倒或推出界外為勝。
二、詞源與曆史演變
“相撲”一詞最早見于中國古籍,如《角力記》記載:“相撲,蓋角力也。”其本義為“互相撲擊”,屬武術競技範疇。唐宋時期盛行于宮廷與民間,稱“角抵”或“争交”。
奈良時代(8世紀)傳入日本,逐漸儀式化。江戶時代(17世紀)形成職業化體系,并确立現代相撲的規則與文化符號(如力士等級、土俵儀式等)。
三、現代規範釋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
相撲(名)一種競技運動,運動員穿裆褲,在規定的圓形場地内進行比賽,以将對手摔倒或推出界外為勝。
四、文化符號解析
力士按戰績分為“序之口”至“橫綱”十級,最高等級“橫綱”被視為神道教精神象征。
五、權威來源參考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具體網頁鍊接,來源标注采用文獻名稱替代,實際應用中建議替換為可驗證的學術或權威機構鍊接。)
相撲是一種結合力量與技巧的傳統競技運動,其含義和演變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目前相撲主要流行于日本,作為職業競技運動(大相撲)擁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和訓練體系。國際推廣中仍被視為日本傳統文化的代表之一。
注:如需完整曆史演變或具體賽事規則,可查看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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