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iest]∶*********以前或非*********會中在祭台上輔祭或主祭的聖職人員
(2) [master of ceremonies]∶在羅馬天主教會正式禮拜儀式上負責監督各種儀式的妥善安排的官員
古代主持宗教祭祀活動的人。 章炳麟 《建立宗教論》:“嘗試論之,世間道德,率自宗教引生。彼宗教之卑者,其初雖有僧侶、祭司,久則延及平民,而僧侶、祭司亦自廢絶。” 魯迅 《集外集·斯巴達之魂》:“然有三人焉,王欲生之者也,其二為王戚,一則古名祭司之裔。”
祭司(jì sī)指在宗教活動中專職主持祭祀儀式、溝通神與人之間的中介者,通常具有特定的宗教地位和職能。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
祭祀的主持者
祭司是宗教儀式中負責向神靈或祖先獻祭、祈福的核心人物,代表信衆與神明溝通。其職責包括誦讀祭文、執行禮儀、解釋神意等,常見于原始宗教、古代官方祭祀及部分現代宗教中。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
神權與世俗的紐帶
在傳統社會,祭司常兼具宗教領袖與社會管理者的雙重角色。例如商周時期的"太祝""蔔人"既是神職,也參與國家決策。
來源:《周禮·春官宗伯》;《中國古代宗教與禮制》,北京大學出版社
古代中國的祭司體系
來源:《禮記·祭統》;《中國宗教通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跨文化對比
古埃及的"大祭司"、猶太教的"科亨"(Kohen)、印第安部落的"薩滿"等,均體現祭司作為人神中介的普遍性。
來源:《世界宗教概覽》,中央編譯出版社
宗教存續
部分傳統宗教(如道教醮儀中的"高功"、藏傳佛教的"喇嘛")仍保留祭司職能,但職能多與教義闡釋結合。
來源:《中華道教大辭典》,華夏出版社
象征意義
文學作品中,"祭司"常隱喻掌握特定知識或權力的群體(如"科學祭司""文化祭司")。
來源:《漢語隱喻認知研究》,語文出版社
注:以上内容綜合權威辭書、古籍及學術著作,符合原則。部分古籍原文可參考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現代研究可檢索中國知網相關文獻。
祭司是宗教活動中負責主持祭祀儀式的專職神職人員,其定義和職能因不同宗教及文化背景有所差異,主要特點如下:
祭司指在宗教儀式中擔任主祭或輔祭的神職人員,負責溝通人與神靈的媒介角色。他們通常需系統學習宗教經典,掌握儀式流程,并獲得宗教團體認可。
宗教類型 | 祭司特征示例 | 來源 |
---|---|---|
羅馬天主教 | 稱司铎,負責彌撒、告解、驅魔等 | |
古代多神教 | 供奉特定神祇,如希臘德爾斐祭司 | |
部落宗教 | 兼具薩滿職能,主持自然崇拜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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