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買來的肉食品。《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
(2).買肉。 宋 歐陽修 《憎蒼蠅賦》:“峻宇高堂,嘉賓上客,沽酒市脯,鋪筵設席,聊娛一日之餘閑。” 宋 嶽珂 《桯史·紫宸廊食》:“一日長春節,欲盡宴廷紳,有司以不素具奏,不許,令市脯,隨其有以進。”
"市脯"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延續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市場上售賣的加工肉制品。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市"指交易場所,"脯"原指将肉類鹽漬晾曬制成的幹肉,二字組合後特指經商貿流通的肉脯類食品。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典籍,《論語·鄉黨》記載孔子"沽酒市脯不食",反映古人對外購加工食品的審慎态度。漢代鄭玄注《周禮》時提及"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其中"膳羞"即包含脯類制品,說明其作為古代重要食品的地位。唐代賈公彥《周禮疏》進一步說明:"脯者,析肉幹之",詳細記錄了傳統制作工藝。
現代食品科學視角下,"市脯"涵蓋臘肉、肉幹等蛋白質加工食品。據《中國傳統食品工藝》記載,這類産品通過鹽腌、風幹、熏烤等工藝,既延長保質期又形成獨特風味。當前市場監管标準要求市脯類産品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确保消費者權益。
從構詞法分析,"市脯"屬偏正結構,中心語"脯"限定于"市"這一流通領域,與"家脯"形成語義對應。語音層面讀作shì fǔ,第二字讀輕聲符合漢語雙音節詞韻律特征。該詞在《現代漢語分類大詞典》中歸入"商貿飲食"語義場,與"市沽""市酤"等詞構成同源詞群。
“市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買來的肉食品
指從市場上購買的肉制品,如幹肉(脯)。《論語·鄉黨》記載孔子“沽酒市脯不食”,即不食用從市集買來的酒和肉幹,可能與其注重飲食衛生或禮儀規範有關。
買肉的行為
作動詞時,表示“購買肉類”。例如宋代歐陽修在《憎蒼蠅賦》中描述宴客場景時提到“沽酒市脯,鋪筵設席”,體現市脯作為宴席籌備的一部分。
現代漢語中“市脯”已不常用,多見于古籍研究或文學引用。其核心含義仍圍繞“市集購買的肉食”或“購肉行為”展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論語·鄉黨》原文或宋代文學作品中的用例。
鞍馬勞頓白燒便了豰觫捕系持虎沖退丑地畜仁貙卒毳羶大智典獄訛衍高見遠識羹飯狗探湯雇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豪友篲筱簡令接唱及身凱容冷卿禮服脈動蒙籠命脈鳴鞘明賞不費内囊齧厀鋪路石子欠挂齊敏鵲渚群英會擾聒認稱三尺喙三足烏省字收小吮取書評腧穴疏庸送迎錢宿齒同穴腕法往年危樯委仰膴盛吳台險阻艱難喜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