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訴冤屈。
聲寃(shēng yuān)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公開申訴冤屈,強調通過言語表達或公開陳述來尋求公正。以下是詳細釋義與解析:
指“發出聲音”“公開表達”,引申為陳述、宣揚。
例:《說文解字》:“聲,音也。從耳,殸聲。”
為“冤”的異體字,表示冤枉、冤屈,指遭受不公正的對待或誣陷。
例:《廣韻》:“冤,屈也。寃,同冤。”
組合後,“聲寃”即發聲申明冤情,強調主動行動以澄清冤屈。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聲寃:公開申訴自己所受的冤屈。
例:百姓向官府聲寃,請求昭雪。
(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165頁)
《漢語大詞典》
聲寃:申述冤情,呼籲公正。
例:明代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二十四:“玉堂春含淚聲寃。”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01頁;線上版見www.hanyudacidian.cn)
古代司法制度中,“聲寃”是民衆尋求正義的重要途徑。例如:
《後漢書·循吏傳》:
“百姓有冤屈者,可撾登聞鼓以聲寃。”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卷七十六)
此傳統延續至明清,如“京控”(進京告禦狀)即為聲寃的極端形式。
“聲寃”側重公開表達,含呼籲關注之意;“申冤”更強調正式申訴的程式性。
前者針對司法冤屈,後者泛指生活困苦的傾訴。
(注:部分古籍原文可通過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查閱)
“聲寃”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基本釋義
該詞由“聲”(發聲、申述)和“寃”(同“冤”,指冤屈)組成,整體意為申訴冤屈。例如在訴訟或受委屈時公開表達不公。
字形演變
“寃”是“冤”的俗體字,本義為“屈縮不舒展”,引申為受屈、冤枉。現代漢語中已統一使用“冤”字,因此“聲寃”現多寫作“聲冤”。
語境擴展
除字面意義外,該詞在方言中可能隱含被欺騙後控訴的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建議:現代書面表達推薦使用“申冤”或“鳴冤”等标準詞彙,避免因字形生僻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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