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诉冤屈。
声寃(shēng yuān)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公开申诉冤屈,强调通过言语表达或公开陈述来寻求公正。以下是详细释义与解析:
指“发出声音”“公开表达”,引申为陈述、宣扬。
例:《说文解字》:“声,音也。从耳,殸声。”
为“冤”的异体字,表示冤枉、冤屈,指遭受不公正的对待或诬陷。
例:《广韵》:“冤,屈也。寃,同冤。”
组合后,“声寃”即发声申明冤情,强调主动行动以澄清冤屈。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声寃:公开申诉自己所受的冤屈。
例:百姓向官府声寃,请求昭雪。
(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1165页)
《汉语大词典》
声寃:申述冤情,呼吁公正。
例: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十四:“玉堂春含泪声寃。”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7卷,第101页;在线版见www.hanyudacidian.cn)
古代司法制度中,“声寃”是民众寻求正义的重要途径。例如:
《后汉书·循吏传》:
“百姓有冤屈者,可挝登闻鼓以声寃。”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卷七十六)
此传统延续至明清,如“京控”(进京告御状)即为声寃的极端形式。
“声寃”侧重公开表达,含呼吁关注之意;“申冤”更强调正式申诉的程序性。
前者针对司法冤屈,后者泛指生活困苦的倾诉。
(注:部分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查阅)
“声寃”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解析:
基本释义
该词由“声”(发声、申述)和“寃”(同“冤”,指冤屈)组成,整体意为申诉冤屈。例如在诉讼或受委屈时公开表达不公。
字形演变
“寃”是“冤”的俗体字,本义为“屈缩不舒展”,引申为受屈、冤枉。现代汉语中已统一使用“冤”字,因此“声寃”现多写作“声冤”。
语境扩展
除字面意义外,该词在方言中可能隐含被欺骗后控诉的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建议:现代书面表达推荐使用“申冤”或“鸣冤”等标准词汇,避免因字形生僻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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