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依因緣和合而有,謂之“生”;依因緣離散而無,謂之“滅”。 南朝 宋 謝靈運 《<維摩經>十譬贊·電》:“倏爍驚電過,可見不可逐。恆物生滅後,誰復覈遲速。” 唐 顧況 《贈僧》詩之二:“更把浮榮喻生滅,世間無事不虛空。” 清 陳維崧 《念奴嬌·春日同緯雲南畊遍曆南嶽諸園林》詞:“何限向來哀樂事,一笑浮漚生滅。”
(2).猶生死。 唐 王維 《胡居士卧病遺米因贈》詩:“有無斷常見,生滅幻夢受。” 宋 範成大 《太師陳文恭公挽詞》:“夢已 商 人奠,身猶 漢 相朝;古來賢達意,生滅兩消搖。”
生滅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深度的複合詞,其釋義需從字源、本義及引申義三個層面解析:
字義分解
二字合成後,核心義為産生與消亡的循環過程。
詞典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生滅"包含兩層:
佛教核心概念
在佛學體系中,“生滅”被賦予深刻内涵:
道家與儒家關聯
學術參考文獻
“生滅”是佛教核心概念之一,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因緣論基礎
指事物依因緣和合而産生(生),因緣離散而消亡(滅)。這一過程屬于“有為法”範疇,即受條件制約的現象世界。
如《維摩經》所述:“恆物生滅後,誰復覈遲速”(南朝謝靈運詩句,引自)。
中道思想體現
佛教認為生滅本質是“假生假滅”,并非真實存在。從究竟義看,一切法本無自性,故說“不生不滅”才是無為法的真實狀态。
比喻生死輪回
在文學作品中常代指生命過程,如唐代王維詩句“生滅幻夢受”,表達對生命虛幻性的認知。
哲學層面的無常觀
清代陳維崧“一笑浮生生滅”等用法,體現對世事變遷的豁達态度。
概念 | 特征 | 代表思想 |
---|---|---|
生滅(有為法) | 有條件、暫時性 | 現象世界 |
不生不滅(無為法) | 絕對、永恒 | 真如法性 |
該詞在現代語境中多用于表達對事物變化規律的認知,或隱喻人生際遇的無常性。如需深入了解佛教義理,可參考《中論》等經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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