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聲伎 ”。
聲技是漢語中由"聲"與"技"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具有雙重釋義體系:
一、發音技藝(《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指通過口腔、鼻腔等發聲器官控制語言表達的專項技能,包含音調調節、共鳴控制、吐字歸音三項核心要素。中央戲劇學院《台詞訓練教程》指出,聲技訓練能使朗誦者實現"聲貫滿堂而不散,耳語如訴而達遠"的舞台效果。
二、聲音藝術(《漢語大詞典》修訂版) 特指以聲音為載體的表演形式,涵蓋口技、拟聲表演、聲效制作三大門類。清代李鬥《揚州畫舫錄》記載,揚州評話藝人運用"聲技九變"技法,可惟妙惟肖模仿市井百聲。現代聲學研究者王德輝在《聲音的可視化研究》中提出,數字聲技已突破傳統聲波限制,實現聲音形态的立體建模。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戲曲理論著作《曲律》,其中"聲技并重"的表述,印證了古代藝術理論對聲音表現力的系統性認知。當代語言學家周有光在《語文閑談》中強調,聲技研究需兼顧生理發聲機制與文化藝術表達的雙重維度。
“聲技”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指代歌舞技藝與表演者
“聲技”同“聲伎”,最早指舊時宮廷或貴族家中的歌姬、舞女群體。例如《南史》提到“聲伎雜藝”,蘇轼批答中也提及“聲技”與宮廷娛樂相關。
延伸為歌舞表演技藝
除指表演者外,也涵蓋音樂、舞蹈等藝術形式本身,如《漢語大詞典》釋義中将其與“雜藝”并提,強調技藝屬性。
在技術語境下,“聲技”可指聲學相關技術,如:
傳統用法以“歌舞技藝及表演者”為核心,現代引申義多用于專業領域。需注意語境區分:古籍文獻中通常指向娛樂技藝,而科技文獻中可能涉及聲學技術。建議具體使用時結合上下文判斷詞義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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