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牽引回複正道。《易·小畜》:“九二,牽復,吉。” 孔穎達 疏:“牽謂牽連,復謂反復。”《文選·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願仁君及孤,虛心回意,以應詩人補袞之歎,而慎《周易》牽復之義。” 呂延濟 注:“言相引復歸順道以為善也。”
(2).謂複官;複原。 唐 杜牧 《張直方貶恩州司戶制》:“俟其抆拭舊痕,湔洗前過,必欲牽復,用存始終。” 宋 邵雍 《安樂窩中吟》之十一:“雖然春老難牽復,卻有夏初能就移。”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史四》:“嘗觀 唐 時詔令,凡即位改元之詔,其先朝貶竄諸臣即與量移。量移後方纔牽復,牽復後方始收叙。”
“牽複”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一、《周易》卦象釋義 出自《易·小畜》九二爻辭“牽複,吉”,指陰陽二氣相互牽引而回歸本位,象征事物在發展中雖受阻礙但仍能恢複正軌。漢代虞翻注《周易》時進一步闡釋為“牽引回複正道”,強調事物發展過程中自我調節的特性。
二、引申語義
牽連恢複
指因受外界因素影響而被迫恢複某種狀态,如《後漢書·張衡傳》注引“牽複前制”表示受制于舊制而恢複舊規。
人際牽連
明清時期引申為因他人過失受牽連的語境,《型世言》第三十回“牽複坐罪”即指因案件牽連獲罪。
語義演變特征
該詞經曆了從自然哲學概念向社會行為術語的轉化,體現了漢語詞義從具象到抽象的發展規律。現代漢語中雖已罕用,但作為曆史詞彙仍常見于古籍校注及漢語史研究領域。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周易譯注》《後漢書集解》《型世言校注》等權威辭書及古籍注本)
“牽複”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綜合分析:
牽引回複正道
源自《周易·小畜》卦辭“九二,牽複,吉”,意為通過相互牽連或引導回歸正道,強調在困境中保持中正不偏。程頤解讀為“同志相牽連而複”,即志同道合者互相扶持以恢複正途。
複官;複原
指官員被貶谪後重新恢複官職或地位。如唐代杜牧《張直方貶恩州司戶制》中提到“必欲牽復,用存始終”,宋代邵雍詩中亦用此意。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視為成語,解釋為“因關系複雜難以處理”,但此用法未被多數權威古籍或文獻支持,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衍生義,需謹慎使用。
建議進一步查閱《周易》原文(如《小畜》卦)及《伊川易傳》等注疏,以深入理解其哲學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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