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laying and singing]
(2) 和笙之歌
(3) 泛指奏樂唱歌;笙歌鼎沸(形容音樂歌舞熱鬧非凡)
(1).合笙之歌。亦謂吹笙唱歌。《禮記·檀弓上》:“ 孔子 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 唐 王維 《奉和聖制十五夜然燈繼以酬客應制》:“上路笙歌滿,春城漏刻長。” 宋 張子野 《南歌子》詞:“相逢休惜醉顔酡,賴有西園明月照笙歌。” 明 梁辰魚 《浣紗記·投吳》:“千門花月笑相迎,香風滿路笙歌引。”
(2).泛指奏樂唱歌。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西湖主》:“歸過 洞庭 ,見一畫舫,雕檻朱窗,笙歌幽細,緩蕩煙波。” 朱自清 《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過了 大中橋 ,便到了燈月交輝、笙歌徹夜的 秦淮河 ;這才是 秦淮河 的真面目哩。”
“笙歌”是漢語中一個富有古典韻味的詞語,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指合笙而歌或奏樂唱歌,常與宴會、慶典等場景相關。例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孔子在特定儀式後“十日而成笙歌”,體現了禮儀與音樂的結合。唐代白居易的詩句“笙歌歸院落”則描繪了宴會結束後音樂停歇的畫面。
文學意象
在詩詞中多用于渲染熱鬧或奢靡氛圍,如《文明小史》中“笙歌鼎沸”形容歌舞升平的景象,朱自清筆下的秦淮河“笙歌徹夜”則暗示繁華與喧嚣。
現代引申
當代語境中可泛指優美樂曲或歌舞表演。例如形容音樂會“笙歌不斷”,但此用法多見于文學化表達,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與“歌舞”的區别
雖常與“歌舞”并提,但“笙歌”更強調樂器伴奏的歌唱,尤其以笙為代表,而“歌舞”側重舞蹈與歌唱的結合。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禮記·檀弓上》、王維《奉和聖制十五夜然燈繼以酬客應制》等古籍。
笙歌(shēng gē)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豎在左邊的“竹”是部首,“歌”是偏旁。它的筆畫數目為10畫。
笙歌的來源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笙歌是由“竟”和“歌”兩個字組合而成。第二種說法認為,笙歌是古代楚國的樂器,笙的音樂和歌唱的聲音相結合形成了“笙歌”這個詞。
在繁體字中,笙歌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演變過程中,笙歌的字形有所變化。最早的寫法是象形字,形狀像人在吹笙演唱歌曲的形象。
1. 走在街頭,聽到遠處傳來悠揚的笙歌聲。
2. 他的音樂作品充滿了笙歌般的歡樂和溫馨。
笙歌的組詞可以有:笙曲、笙樂、笙箫等。
與笙歌意義相近的詞語有:笛聲、歌聲、音樂。
與笙歌意義相反的詞語有:寂靜、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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