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laying and singing]
(2) 和笙之歌
(3) 泛指奏樂唱歌;笙歌鼎沸(形容音樂歌舞熱鬧非凡)
(1).合笙之歌。亦謂吹笙唱歌。《禮記·檀弓上》:“ 孔子 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 唐 王維 《奉和聖制十五夜然燈繼以酬客應制》:“上路笙歌滿,春城漏刻長。” 宋 張子野 《南歌子》詞:“相逢休惜醉顔酡,賴有西園明月照笙歌。” 明 梁辰魚 《浣紗記·投吳》:“千門花月笑相迎,香風滿路笙歌引。”
(2).泛指奏樂唱歌。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西湖主》:“歸過 洞庭 ,見一畫舫,雕檻朱窗,笙歌幽細,緩蕩煙波。” 朱自清 《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過了 大中橋 ,便到了燈月交輝、笙歌徹夜的 秦淮河 ;這才是 秦淮河 的真面目哩。”
“笙歌”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演奏笙簧等樂器和歌唱,常用來泛指奏樂唱歌的歡樂場面或泛指音樂歌舞活動。其釋義可從權威詞典中明确:
本義與核心含義:
字源與構成解析:
曆史與文學語境中的運用:
引申義與當代用法:
“笙歌”一詞,源自古代吹笙而歌的具體活動,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清晰指向演奏音樂(尤指笙樂)和歌唱的行為,并廣泛引申指代一切音樂歌舞的歡樂場面或娛樂活動。其使用蘊含着繁華、熱鬧乃至享樂的意象,常見于文學作品中,并在現代漢語中繼續沿用其泛指義。
“笙歌”是漢語中一個富有古典韻味的詞語,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指合笙而歌或奏樂唱歌,常與宴會、慶典等場景相關。例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孔子在特定儀式後“十日而成笙歌”,體現了禮儀與音樂的結合。唐代白居易的詩句“笙歌歸院落”則描繪了宴會結束後音樂停歇的畫面。
文學意象
在詩詞中多用于渲染熱鬧或奢靡氛圍,如《文明小史》中“笙歌鼎沸”形容歌舞升平的景象,朱自清筆下的秦淮河“笙歌徹夜”則暗示繁華與喧嚣。
現代引申
當代語境中可泛指優美樂曲或歌舞表演。例如形容音樂會“笙歌不斷”,但此用法多見于文學化表達,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與“歌舞”的區别
雖常與“歌舞”并提,但“笙歌”更強調樂器伴奏的歌唱,尤其以笙為代表,而“歌舞”側重舞蹈與歌唱的結合。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禮記·檀弓上》、王維《奉和聖制十五夜然燈繼以酬客應制》等古籍。
白棒膀子參謀車幫車馬疊影第卻二系煩氣浮月隔訊恭請骨庫诃羅陁國懷仰黃色活意嘉令僭忝挢枉過正家庭教育價銀吉典金科玉臬錦鱗九成台九禮積幼峻密奎光兩登戀酒貪花貓眼石彌邈齧殺逆芽拍案叫絶龐亂碰瓷披袍棄唾搉惟上爵韶靡蛇蟲百腳聖城省铨省衣節食生語霜禽損上益下鎖廳舉人擡快堂戶霆擊頹濫危砌宵夜歇蔭奚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