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變通常道以適應現實的需要。 晉 葛洪 《抱樸子·良規》:“ 周公 之攝王位, 伊尹 之黜 太甲 , 霍光 之廢 昌邑 , 孫綝 之退 少帝 ,謂之舍道用權,以安社稷。”
"舍道用權"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辯證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在特定情境下暫時擱置常規原則,靈活運用權宜之計以達成更高目标。該詞由"舍道"(舍棄既定原則)與"用權"(運用變通方法)兩部分構成,最早可追溯至《公羊傳·桓公十一年》"權者反于經,然後有善者也"的權變思想。
從語義結構分析,《漢語大詞典》将其界定為"在特殊情況下暫時放棄常規,采取變通手段"的處事原則。這種價值判斷包含三個維度:其一強調"道"作為根本準則的恒常性;其二承認特殊情境下權變的必要性;其三要求權變必須服務于最終回歸正道的目标。
中國古代典籍中,《資治通鑒》記載的"曹操割發代首"典故即典型應用案例:主将違令本當斬首,但為顧全大局改用象征性懲罰,既維護軍紀威嚴又保全核心戰力,體現"守經達權"的智慧。現代管理學也借鑒該理念,指出現代決策應平衡原則性與靈活性,《領導力與權變理論》專著中将此作為危機處理的重要方法論。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該詞的運用需嚴格遵循三項前提:非存私心的動機、非永久性手段、最終回歸正道的指向。正如朱熹在《朱子語類》中強調的"經是萬世常行之道,權是不得已而用之",若脫離這些約束條件,則可能異化為機會主義行為。
“舍道用權”是一個古代成語,其核心含義是變通常規或原則以適應現實需要,強調在特定情境下靈活處理問題。以下是詳細解釋:
“舍道”指暫時放棄常規準則,“用權”指采用權宜之計。整體指在特殊情況下,不拘泥于固有規則,通過變通實現更重要的目标(如維護社稷安定)。
出自晉代葛洪《抱樸子·良規》,文中列舉了曆史案例:
該成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經權思想”的辯證思維,即在堅守根本原則(“經”)的同時,允許特殊情境下的權宜調整(“權”)。但需注意,這種變通需以公共利益為前提,避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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