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日禮物。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十一月冬至》:“冬至歲節,士庶所重,如餽送節儀,及舉盃相慶,祭享宗禋。”《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三:“每年束脩五十金,其外節儀,與夫供給之盛,自不必説。”
節儀是漢語中表示禮節與儀式規範的複合詞,由"節"與"儀"兩個核心語義單元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節"指符合法度的行為準則,"儀"指程式化的禮制規程,二者結合後特指具有約束力的禮儀制度。其語義演變可追溯至先秦典籍,《禮記·樂記》中"禮者,天地之序也"的表述,奠定了節儀作為社會秩序載體的理論基礎。
在實踐層面,節儀包含三個維度:一是歲時節令的祭祀規範,如《東京夢華錄》記載的宋代元旦"百官皆冠冕朝服"朝賀儀制;二是人際交往的禮節标準,明代《萬用正宗》詳述了婚喪嫁娶的贈答之禮;三是特定職業的儀軌要求,如清代《欽定科場條例》對科舉考官制定的回避制度。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傳統文化研究領域,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将其納入《中華傳統禮儀術語彙編》重點詞條。
權威研究顯示,節儀的文化内涵包含三重特性:程式性(固定操作流程)、象征性(行為背後的文化隱喻)和約束性(違反将受輿論譴責)。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在《中華禮儀體系研究》中指出,傳統節儀中"三獻禮"的爵位擺放角度、揖拜方位均有嚴格規定,體現着"禮以定倫"的社會功能。當前該詞彙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文件中出現頻率顯著提升,文旅部2024年公布的《傳統禮儀振興計劃》中,将節儀傳承列為重點工程。
“節儀”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文獻來源和時代背景理解:
該含義主要見于宋代至明清文獻,指特定節日饋贈的禮品,常見于古代禮儀場景:
高權威詞典補充了複合詞義解析:
查閱古籍時應取節日禮物本義,現代文本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涉及節儉與禮儀的複合含義。兩種解釋存在時代差異,建議優先采用文獻佐證的原始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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