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埋錢的意思、燒埋錢的詳細解釋
燒埋錢的解釋
見“ 燒埋銀 ”。
詞語分解
- 燒的解釋 燒 (燒) ā 使東西着火:焚燒。燃燒。燒灼。燒毀。 用火或發熱的東西使物品受熱起變化:燒水。燒飯。燒磚。燒焊。燒藍。燒料。 一種烹饪方法:燒茄子。燒雞。 體溫增高:發燒。退燒。 經烘烤制成的餅:燒餅
專業解析
燒埋錢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的特殊賠償概念,特指元代對命案中緻人死亡者,除刑罰外強制要求其支付給受害人家屬的喪葬費用。這一制度最早見于《元史·刑法志》,規定“諸殺人者死,仍于家屬征燒埋銀五十兩”,标志着中國法律史上首次将喪葬賠償納入法典化體系。
從法律性質分析,燒埋錢具有雙重屬性:
- 經濟補償功能:根據《中國法制史》記載,五十兩白銀的賠償标準相當于當時中等農戶五年的收入,既包含棺木購置、墓地修造等實際支出,也包含對受害家庭的經濟撫慰。
- 刑罰補充功能:《中國法律史研究》指出,元律規定殺人者需“既斷其首,又沒其財”,通過附加經濟懲罰強化法律威懾力,體現遊牧民族“以財代刑”的立法傳統。
該制度的執行包含嚴格程式:
- 官方核定:地方官府需派仵作查驗屍體,出具《屍傷檢驗格目》作為賠償依據
- 限期繳納:《至元新格》規定被告需在百日内完成賠付,逾期将沒收雙倍家産
- 用途監管:賠償銀兩中三十兩用于殡葬,二十兩作為家屬贍養費
現代辭書如《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元代法律規定對枉死者給付的喪葬費”,這一制度對明清的“埋葬銀”制度産生直接影響,并衍生出現代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法律理念。
網絡擴展解釋
“燒埋錢”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的一項特殊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定義與性質
燒埋錢(又稱“燒埋銀”)是元朝至明清時期,官府要求刑事案件中的行兇者家屬向受害者家屬支付的喪葬費用。這一費用主要用于安葬枉死者,兼具民事賠償性質,是中國最早将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結合的法律制度之一。
曆史背景
- 起源:元代《元史·刑法志》明确規定,殺人者除死刑外,家屬需賠償苦主50兩白銀作為燒埋錢;若無銀兩,則折合為10錠中統鈔。
- 演變:明清兩朝繼承并調整了這一制度。例如明代《香囊怨》中提到燒埋錢用于讨要死者骨殖,清代《紅樓夢》中王夫人賞賜十兩燒埋銀作為喪葬補貼。
法律意義
- 雙重責任:突破了傳統“以刑代賠”的模式,要求行兇者同時承擔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
- 社會功能:通過經濟補償減輕受害者家庭負擔,體現了對生命權的部分保障。
相關文獻記載
- 《元史》提到:“諸殺人者死,仍於家屬徵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
- 《紅樓夢》第七十八回提及“燒埋銀子”作為官方喪葬補貼。
補充說明
燒埋錢的金額和形式因朝代而異,元代以白銀為主,明代出現鈔币折算。其名稱中的“燒埋”指火化與土葬結合的傳統喪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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