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對五品以上官員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之殁者,以皇帝的诰命追贈封號,叫诰贈。 清 朱之瑜 《上長崎鎮巡揭》:“然而不為者,以 瑜 祖、父、兄世叨科甲,世膺誥贈,何忍辮髮髠首,狐形豕狀,以臣仇虜?”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褚生》:“ 陳 復求赴春闈。曰:‘君先世福薄,慳吝之骨,誥贈所不堪也。’”
“诰贈”是一個具有曆史制度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诰贈”指明清時期皇帝通過诰命文書,對五品以上官員的已故親屬(包括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配偶)追贈封號的行為。這一制度體現了封建皇權對官員家族的褒獎和恩典。
“诰封”用于封賞在世者,而“诰贈”專用于追贈已故親屬,兩者均屬诰命制度範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制度流程,可參考《明會典》《清會典》等史料。
《诰贈》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它的意思是向某人或某組織緻以尊敬或紀念的文字或禮物。這個詞源于古代官方的文書制度,表示皇帝賜予臣子的嘉獎、紀念物或谥號。
《诰贈》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讠”和“貝”。它的總筆畫數為十三筆。
繁體字《诰贈》在筆畫數量和拆分部首上與簡體字相同,隻是書寫形式稍有不同。
古時候,漢字《诰贈》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更接近于繁體字,字形呈現了古代的文風和風貌。
1. 他将以一封感恩信作為诰贈,表達對老師的感激之情。
2. 這幅畫作是藝術家對城市發展的诰贈。
組詞:贈書、诰命、宣诰
近義詞:賜予、饋贈、授予
反義詞:收回、沒收、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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