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擅管 ”。
“擅斡”為漢語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未經許可而擅自幹預或調停事務,常見于古代文獻及現代正式語境。《漢語大詞典》将該詞釋為“專權斡旋”,強調行為主體逾越權限對他人事務進行強制性調解,如《宋史·職官志》所載“擅斡軍務者杖八十”即屬此類用法。
從構詞法分析,“擅”取“獨斷專行”之義(《說文解字》,而“斡”本指車毂轉動的關鍵部件(《周禮·考工記》,後引申為居中調停。兩字組合後形成權力越界的完整意象,如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中“不可擅斡民間訟事”即規範官吏不得越權幹預民事糾紛。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批評越權行為,如法律文書常警示“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擅斡案件”(《法學大辭典》。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調解行為,帶有明顯的違規性質判定。
“擅斡”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綜合分析:
核心含義
“擅斡”通常指擅自占有或掌控。例如《史記·平準書》中提到的“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漢書》中則寫作“擅斡”,顔師古注解為“斡,謂主領也”(即私自掌控資源)。
詞源與結構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擅長處理事務”,可能是因“擅”的“擅長”義項産生的誤解。但根據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和曆史文獻記載,“擅斡”更偏向未經授權的占有或控制。
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但主流解釋為擅自占有,而非單純的“擅長處理”。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史記》《漢書》原文以獲取更精準的古典用例。
傍排榜署報捷剝皮貶辭鄙制補漏訂訛采會草靡差等朝旨出口稅粗誕麤細大奸似忠堕睫風衢改更剛膽感言瓜蘆管道系統漢京诃梨子化人場犍牛焦坑籍除脊心骨客殡來勢洶洶良遇戀詩鸾枳歎螺貝漫卷門兒免減墨鬥魚難弟女趫裨将貧曠破家蕩産毬式散寮三淫馓子舍利子十裡紅樓水床水牛兵素威啼明雞突然襲擊蝸牛國閑居小吳生謝家活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