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name of the recipient] 在給人的信件、禮品、書畫等上面寫的對方的名字或稱呼
謂在書畫等上端題寫的受物者的姓名、稱謂、事由等字樣。《兒女英雄傳》第二九回:“又看兩旁那幅描金朱絹對聯……上款是‘奉賀 龍媒 仁兄大人合巹重喜’,下款是‘ 問羹 愚弟 梅鼎 拜題并書’。”《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五回:“一張白折扇面,一面畫的是沒神彩的兩筆花卉,一面是寫上幾個怪字,都是寫的我的上款,最奇怪的是稱我做‘夫子大人’。” 魏巍 《東方》第六部第十一章:“ 郭祥 支起身子半坐起來,望望石碑,中間刻着一行大字:‘國際主義戰士 楊雲 之墓’;上款是兩行小字:‘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為掩護 朝鮮 兒童英勇犧牲,時年二十二歲’;下款是一行小字:‘ 松風裡 群衆敬立’。”
"上款"是漢語書面表達中的傳統禮儀術語,特指在書畫作品、書信或禮品等載體上,作者或贈送者題寫的對方稱謂及敬語。這一形式既體現人際交往的禮制規範,又承載着傳統文化内涵。根據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上款指"書畫家為人寫字繪畫、一般人寫信或送人禮品時,在這些東西上題寫的對方的名字、稱呼等"。
從構成要素看,完整的上款通常包含三部分:一是受贈者姓名(如"某某先生"),二是尊稱或敬辭(如"雅鑒""惠存"),三是謙辭(如"拙作""敬贈")。例如書法作品可能題寫"某某先生雅正,壬寅仲夏某某敬書"。據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考證,這種格式源于古代"題款禮制",最早可追溯至漢代簡牍書信的稱謂規範。
在應用場景中,上款常見于:
《禮記·曲禮》記載"書方,啟函,必書名",說明古代文書對題款的重視。現代應用中,中國書法家協會建議遵循"名號居上、謙辭居下"的格式規範,使用楷書或行書題寫,避免名諱重複等禁忌。這種文化傳統通過《顔氏家訓》《文心雕龍》等典籍傳承,成為中華禮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款”是漢語詞彙,指在書信、禮品、書畫等物品上題寫的收件人姓名、稱呼或相關事由,用以标識受贈者或收件人信息。以下是詳細解釋:
上款指在信件、禮品、書畫等物品的上端或顯眼位置題寫的對方姓名、稱謂或事由。例如: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文學作品,如《兒女英雄傳》描述對聯“上款是‘奉賀龍媒仁兄大人合卺重喜’”,以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提及扇面題寫“夫子大人”的稱呼。
現代多用于正式場合或傳統藝術領域,如書法、繪畫作品的題贈,或禮儀性禮品的标注,延續了傳統文化中的禮節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實例或曆史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兒女英雄傳》《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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