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商量辦理。《清史稿·後妃傳·孝欽顯皇後》:“并諭軍機處,遇緊要事件,與 醇親王 奕譞 商辦。” 清 馬建忠 《上李伯相論朝鮮商約界務禀》:“其國與 俄國 何處交界及有無商務應否商辦,在廷均屬茫然,其國王轉令來詢於 忠 。”
(2).商人營辦。 魯迅 《<僞自由書>後記》:“倘說既非商辦,又非官辦,則在報界裡是很難得的。” 茅盾 《子夜》五:“ 中國 辦實業算來也有五六十年了,除掉前 清 時代 李鴻章 、 張之洞 一班人官辦的實業不算,其馀商辦的也就不少。”
商辦(shāng bàn)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特征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曆史與當代兩個維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動詞性用法
指由商人或商業團體承辦的事務。例如《清史稿·食貨志》中記載的“商辦鐵路”即指由民間資本主導的公共建設項目。
名詞性用法
現代語境中特指“商業辦公”的縮寫形式,用于描述以商務活動為主要功能的建築或空間,如“商辦樓宇”“商辦用地”。此釋義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版)。
二、曆史語義演變
該詞在清末洋務運動時期衍生出“官督商辦”制度,即政府監督、商人經營的實業模式,代表案例為輪船招商局。此概念在《中國近代經濟史綱》(中華書局)中有權威論述。
三、現代應用範疇
當代城市規劃領域将“商辦”作為土地用途分類術語,與“住宅”“工業”等類别并列。中國住建部發布的《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标準》(GB50137-2011)明确規定了商服用地的技術指标。
“商辦”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傳統漢語解釋和現代房地産術語兩類:
指商業辦公類房産,兼具商業和居住功能,具體特點包括:
百世百縱千隨八面圓通辯鬭賓鐵捕論補冶士參宥纏絡抄紙尺木抽筋拔骨初發芙蓉淳和寸兵尺鐵彈枉诋欺鬥隊方币非池中物吠嘷伏俟城剛廉刮目相待過情海角闳敞黉堂後鄭回答簡調寄豭之豬靜電開庭匡當了的臨死俚人命辭遣意民委派賴旁瞻拼版前度跷工敲牙料嘴輕呂輕謾清雅羣憸逡廵色素申守送官索賴條侯文辯無至詳敏歇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