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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豭之豬(jì jiā zhī zhū)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成語,結構為偏正式,具有鮮明的比喻色彩。其核心含義如下:
字面本義:指寄養在他人處、專司配種的公豬。
該成語的比喻義源于秦始皇時期的會稽刻石銘文。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秦始皇為整頓風俗,刻石明令:“夫為寄豭,殺之無罪”(司馬遷《史記》)。此處“寄豭”喻指有妻室卻在外淫亂的男子,如同寄養的公豬四處交配。後世遂以“寄豭之豬”貶斥破壞家庭倫理、行為不端的男性。
成語濃縮了古代宗法社會對婚姻忠誠的嚴苛要求。《康熙字典》“豭”字條引《史記》注:“言夫淫他室,若寄豭之豬也”,強調其道德譴責色彩。現代《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借指闖入别人家淫亂的男子”,延續了這一批判性語義。
“寄豭之豬”以生物習性隱喻人類行為,通過公豬寄養的意象,批判男性對婚姻契約的背叛。其語義承載了古代禮法對家庭倫理的規範,至今仍作為漢語中譴責婚外淫亂行為的典型文化符號。
參考來源:
“寄豭之豬”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jì jiā zhī zhū,具體解釋如下:
比喻“私闖别人家實施淫亂行為的男子”,帶有強烈貶義,用于形容破壞他人家庭倫理、行為不端的男性。該詞源于古代對婚姻制度的維護,強調對道德越界者的批判。
文獻來源:
最早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
(意為:若男子如寄豭般淫亂他室,殺死他無需承擔罪責,以此警示男性遵守道德規範。)
社會背景:
秦始皇時期推行嚴苛的禮法制度,此成語反映了當時對男女關系的嚴格管控,尤其強調對破壞家庭倫理者的嚴懲。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可引申為“侵犯他人生活領域、違背社會道德準則的行為”。盡管現代社會對兩性關系的包容度提高,但成語仍警示人們需保持自律與尊重他人邊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參考《史記》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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