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湖南 湘鄉 、 湘潭 、 湘陰 (或 湘源 ),合稱 三湘 。見《太平寰宇記·江南西道十四·全州》。但古人詩文中的 三湘 ,多泛指 湘江 流域及 洞庭湖 地區。 唐 李白 《江夏使君叔席上贈史郎中》詩:“昔放 三湘 去,今還萬死餘。” 清 吳偉業 《送聖符弟之任蕲水丞》詩之四:“廿載流移復, 三湘 轉運長。”
(2).指 沅湘 、 潇湘 、 資湘 。 晉 陶潛 《贈長沙公族祖》詩:“遙遙三 湘 ,滔滔九江。” 陶澍 集注:“ 湘水 發源會 瀟水 ,謂之 瀟湘 ;及至 洞庭 陵子口 ,會 資江 謂之 資湘 ;又北與 沅水 會於湖中,謂之 沅湘 。” 明 徐桢卿 《送盛斯徵赴長沙》詩:“蠻中瘴遠三 湘 水,江畔春逢十月花。”
(3).指 湖南 。 陳毅 《嶽麓山頂眺望》詩:“ 嶽麓山 頭任我行, 三湘 眼底絶風神。”
“三湘”是漢語中具有地理與文化雙重内涵的專有名詞,主要用作湖南省的代稱。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水文地理概念
“三湘”最早源于湖南境内的三條重要水系。據《水經注》記載,湘江、沅江、潇水三條河流貫穿湖南全境,形成“潇湘”“沅湘”“蒸湘”三大流域區劃,合稱“三湘”。這一說法在《湖南通志》中亦有印證,指代湖南地理核心區域。
曆史行政區劃演變
唐代《元和郡縣圖志》提及“三湘”與“湘潭”“湘鄉”“湘陰”三地古稱相關,宋代《太平寰宇記》則将其擴展為湘東、湘西、湘南的泛稱。明清時期逐漸固定為湖南省的别稱,如《清史稿·地理志》明确記載“三湘之地,今湖南全省”。
文化象征意義
在文學作品中,“三湘”常作為湖南的文化符號。清代《楚辭補注》将“三湘”與屈原行迹關聯,近現代詩詞如毛澤東《七律·答友人》中“我欲因之夢寥廓,芙蓉國裡盡朝晖”,均以“三湘”指代湖南人文精神。
“三湘”是湖南省的别稱,其具體含義因曆史、地理和文化視角不同,存在多種解釋:
秦滅楚時,湖南境内劃分為三個郡:洞庭郡(湘中)、黔中郡(湘西)和蒼梧郡(湘南)。秦統一後,三郡合并調整,後世以“三湘”代指湖南全境()。
湘江不同河段名稱的組合常被用來代指湖南:
“三湘”最初源于秦代行政區劃,後逐漸演變為湖南的代稱,不同解釋反映了曆史、地理的演變及文化認知的差異。如今“三湘四水”(湘江、資水、沅江、澧水)已成為湖南的經典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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