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濫施嚴刑峻法。《史記·秦本紀》 唐 司馬貞 述贊:“ 裡奚 緻霸, 衛 鞅 任刻。” 明 歸有光 《嘉靖庚子科鄉試對策》之二:“ 漢高祖 文帝 之盛,所崇用者 叔孫生 晁錯 之徒,卒使 惠 以懦怯廢事, 景 以任刻殘物。”
“任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濫施嚴刑峻法,強調對法律或刑罰的過度嚴苛使用。以下是具體分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史記》及歸有光《嘉靖庚子科鄉試對策》。
《任刻》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任意、任命、掌管、熟悉、熟知”的意思。
《任刻》的拆分部首為“刀”,拆分後的筆畫為8畫。
《任刻》是由“任”和“刻”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任”是一個意為“被動做”的動詞,而“刻”是一個意為“時間段”、“片刻”等的名詞。
《任刻》的繁體為「任刻」。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除了現代的簡化字形式外,還存在一些不同的寫法。根據曆代的篆書、隸書、楷書等不同字體,漢字的形狀可能略有變化。然而,《任刻》這個詞的古漢字寫法與現代并無太大區别。
1. 老師要求我們任刻不得擅離職守。
2. 他對這個問題非常任刻,我們可以向他請教。
1. 任命:指任職、委派某人擔任特定職務。
2. 任性:指行事不拘泥于規則,不受他人約束。
3. 時刻:表示某一特定時點或時間段。
1. 任意:表示沒有限制或束縛,行事隨意。
2. 自由:指沒有拘束或限制,能夠隨心所欲。
3. 掌握:表示掌控、熟悉某事物的情況。
1. 約束:表示限制、束縛。
2. 限制:指對行動或發展設置限制,不允許超出一定範圍。
3. 不熟悉:表示對某事物不熟悉或了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