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賜。《漢書·儒林傳·張山拊》:“退食自公,私門不開,散賜九族,田畝不益。”
"散賜"是古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由"散"與"賜"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散"指分發、散布,"賜"指上級對下級的賞予,組合後特指将財物分批次、廣泛地賞賜給衆人,常見于古代官方行為。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記載:"诏以鴻池假與貧民,散賜缣帛"(《後漢書·孝桓帝紀》),指皇帝将絲織品分發給百姓。
在詞義構成上,"散"強調賞賜行為的分散性與覆蓋廣度,區别于集中賞賜個别對象;"賜"則限定行為主體的權威性,多用于君主、官員等上位者。這種用法在宋代文獻中尤為典型,如《宋史·食貨志》載:"每歲終,散賜諸軍冬服錦袍",指朝廷向軍隊分發冬季衣物。
從語用角度分析,"散賜"多用于描述制度性的福利分配,常見于赈災、犒軍、節慶賞賜等場景。明代《萬曆野獲編》記載:"立春之日,京尹散賜春牛于庶民",說明該詞可延伸至禮儀性賞賜。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鮮少使用,主要存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參考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修訂本)
“散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散賜”由“散”(分散)和“賜”(賞賜)組成,指将財物、恩惠等分發給多人,強調“分散賜予”的動作。例如,《漢書》中記載的“散賜九族”,即指将財物分賜給家族成員,而非集中于某一人。
引申含義
該詞常暗含“慷慨無私”的意味。如提到,用于描述富人向窮人施舍財物,或上位者廣施恩惠的行為,體現大度與公平。
曆史文獻
最早見于《漢書·儒林傳·張山拊》:“退食自公,私門不開,散賜九族,田畝不益。”此處通過分賜九族而不增私産,突顯人物的清廉公正。
使用場景
適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如曆史記載、文學作品中描述賞賜行為,或現代比喻性表達(如“散賜愛心”)。
“散賜”的核心是“分而予之”,既包含物質層面的分發,也體現精神層面的恩惠共享。其曆史用例和現代延伸均強調分配過程的廣泛性與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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