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合。配合;兩半相合。指兩性結合。泮,通“ 判 ”。《南齊書·禮志上》:“尋婚禮:實篚以四爵,加以合卺,既崇尚質之理,又象泮合之義。”
“泮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讀作pàn hé,由“泮”和“合”組成。其中“泮”通“判”,意為分開、兩半;“合”指結合、融合。因此,“泮合”字面可理解為“兩半相合”,常用來比喻兩性結合或婚姻中的配合關系。
引申與用法
結構解析
注意區分
需避免與“判合”混淆。雖然兩者音義相近,但“泮合”更側重婚姻或兩性結合的象征性表達,而“判合”多指一般性配合。
總結來看,“泮合”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婚姻儀式中的結合關系,現代使用較少。如需引用古籍相關内容,建議直接參考《南齊書》等原始文獻。
《泮合》是一個漢字詞語,形容詩文悠揚、文字流利、辭章完美。其中,「泮」意為廟名,泛指廟堂之意;「合」意為和諧、統一之意。所以,「泮合」的意思是以廟堂為背景,和諧統一的意境。
根據《康熙字典》,「泮合」可以拆分為「氵」和「合」兩個部首,「氵」表示水,「合」表示合并。結構上兩個部首相互結合,表示了「泮合」的意義。
根據康熙字典的筆畫順序,「泮合」共有11畫,分别為:
水(3畫)、豕(7畫), 又稱「左三右九」。
「泮合」的繁體字為「} 泮〔水+豕〕 【解釋】:淌;又【姓】。 【宋】 唐寅《戶部侍郎硖石草堂記文》:” 子漢绂,字泮明。”又:面名。 【他】 晉公瑾《與嶽清手翰》;”自泮之謂石筠,吾聞其名。”", "逗和合", "首股合", "「攜手合作」「和衷共濟」", "散漫、不合、不協調、不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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