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蓄意隐瞒。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玩具·秦玺始末》:“若 杨桓 曲讳 后唐 潞王 焚璽之事,遂直以 宋 元符 所献者当之,傅会以实其事。”
(2).指曲意加以掩饰。 ********* 《民彝与政治》:“吾人追究作俑之罪,《春秋》之义,责备贤者,虽以 子舆氏 阐明民政之功,而亦不能为之曲讳矣。”
“曲讳”是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在于通过委婉、曲折的方式避讳或隐瞒某些事实,尤其常见于古代对尊长、贤者或敏感事件的书写与言谈中。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详细解析:
委婉避讳
指不直接陈述事实,采用含蓄、迂回的表达方式以避开忌讳的字眼或内容。这源于中国古代“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礼制传统,要求对地位尊崇者、亲属或贤人的过失、隐私等予以回避或修饰。例如史书中对君主过失常以“曲笔”记载,即属“曲讳”的实践。
隐晦掩饰
引申为刻意掩盖真相,通过曲折的言辞或行为隐藏不宜公开的信息。如《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何休注提及“讳而不直言”,即通过语言技巧实现“曲讳”,避免触犯礼法或引发争议。
与“曲笔”的关联
“曲讳”常与“曲笔”并用,后者特指史官在记载历史时因避讳而采用的委婉笔法。二者均强调通过语言艺术实现避忌,但“曲讳”更侧重动机(避讳目的),“曲笔”侧重手段(书写方式)。
文化伦理基础
其思想根源可追溯至儒家伦理。《论语·子路》载“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体现亲亲相隐的原则,后世发展为通过“曲讳”维护伦理秩序与社会和谐。
《康熙字典》释“讳”
引《说文解字》:“讳,誋也”,释义为忌言;并收录“曲讳”相关用法,强调“隐也,避也”。(来源:国学大师-康熙字典)
《春秋公羊传》注疏
何休在注解中多次阐释“曲讳”原则,如“讳国恶,礼也”,说明为避国耻而采用迂回记述。(来源: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电子版)
现代辞书佐证
《汉语大词典》将“曲讳”释为“曲意隐讳”,举例清代章学诚《文史通义》中“讳者,隐也”,揭示其与史书编纂传统的关联。(来源:汉典)
《后汉书·臧洪传》载:“(曹操)杀贵妃,曲讳 其事。”
此处指曹操杀害董贵人后,史官为避其权势而隐晦记载,是“曲讳”的典型用例。
“曲讳”深刻体现了汉语中对礼制、伦理与社会关系的语言调适,既是古代修辞策略,也是文化心理的映射。需注意其与现代“隐瞒”的区别:前者受礼法约束,后者则可能出于主观恶意。
“曲讳”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qǔ huì,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蓄意隐瞒
指故意隐藏真相或事实,不对外公开。例如在历史事件中,有人可能刻意掩盖某些细节以达到特定目的。
例句:明代沈德符在《野获编补遗》中提到,杨桓“曲讳后唐潞王焚璽之事”,即刻意隐瞒潞王毁坏玉玺的史实。
曲意加以掩饰
指通过迂回或委婉的方式掩盖真相,可能出于维护名誉、逃避责任等动机。
例句:李大钊在《民彝与政治》中批评子舆氏(孟子)虽功绩显著,但对其某些行为“不能为之曲讳”,即无法为其掩饰。
与“曲讳”相关的词汇包括“讳兵畏刑”“讳恶不悛”等,均含有“隐瞒、避讳”之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或历史背景,可参考汉典等权威来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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