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駈戶”。即驅口。《元典章·戶部三·籍冊》:“壬子年另籍 蒙古 牌甲駈戶,自抄數已後每年争告。” 清 何焯 《義門讀書記·三國志·吳志》:“則直以平民賞将家為僮僕,較之後世所謂驅戶,其虐又有甚焉。”參見“ 驅口 ”。
“驅戶”是宋元時期的曆史術語,指戰争中被俘的漢族人戶,其身份和地位具有特殊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驅戶是金軍、蒙古軍在戰争中俘獲的漢族人口,多數被貴族占有,被迫從事農業或勞役,需向主人繳納貢賦,同時承擔國家賦稅和差役。他們的法律地位類似農奴,屬于半自由民,與普通編戶(自由民)嚴格區分。
元代為增加稅收,自窩闊台汗時期開始逐步釋放驅戶。例如,通過官方贖買或強制釋放部分驅戶,使其轉為國家編民。
有觀點認為“驅戶”可能引申為“驅趕家庭成員”(如所述),但此解釋缺乏廣泛曆史依據,更權威的來源均指向宋元時期的特定群體。
驅戶是一個漢字詞語,含義指的是迫使人家離開或驅逐出境。
驅戶的部首是馬,筆畫數為8。
驅戶源自于古代的政治和社會制度。在古代,國家往往會對某些人群進行驅逐,使其離開國境。驅戶一詞就是用來形容這種行為的。
驅戶的繁體字為驅戶。
在古代,驅戶的寫法有所不同。常見的古代寫法有“驅戶”和“馭戶”。
1. 國王下令驅戶,将違法之人逐出境外。
2. 戰争爆發後,無數人被迫離開家園,成為驅戶。
驅除、驅逐、驅散、驅趕、驅車等。
驅逐、驅趕、逐出。
容留、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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