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駈户”。即驱口。《元典章·户部三·籍册》:“壬子年另籍 蒙古 牌甲駈户,自抄数已后每年争告。” 清 何焯 《义门读书记·三国志·吴志》:“则直以平民赏将家为僮僕,较之后世所谓驱户,其虐又有甚焉。”参见“ 驱口 ”。
驱户是元代户籍制度中的特殊群体,特指被政府或贵族强制迁徙、集中管理的民户。该词由“驱”(驱使、驱赶)与“户”(户籍单位)组合构成,最早见于元代官方文书,主要用于描述因战争俘获、罪犯流放或土地兼并而丧失自主权的底层人口。
从社会属性看,驱户近似奴隶阶层,需依附于主人从事劳役,且户籍登记时以“户”为单位区别于普通民户。据《元史·刑法志》记载,驱户不得与良民通婚,其子女仍属驱籍,体现严格的身份世袭制度。元代诗人王冕在《江南民》中写道“驱户晓炊星散灶”,侧面反映其聚居劳作的生存状态。
该词汇的消亡与明代户籍改革直接相关。洪武三年(1370年)推行的“户帖制度”废除人身依附关系,驱户逐渐融入普通民籍,相关称谓随之退出历史文献。现代汉语中,“驱户”仅作为历史术语存在于《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中。
“驱户”是宋元时期的历史术语,指战争中被俘的汉族人户,其身份和地位具有特殊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驱户是金军、蒙古军在战争中俘获的汉族人口,多数被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农业或劳役,需向主人缴纳贡赋,同时承担国家赋税和差役。他们的法律地位类似农奴,属于半自由民,与普通编户(自由民)严格区分。
元代为增加税收,自窝阔台汗时期开始逐步释放驱户。例如,通过官方赎买或强制释放部分驱户,使其转为国家编民。
有观点认为“驱户”可能引申为“驱赶家庭成员”(如所述),但此解释缺乏广泛历史依据,更权威的来源均指向宋元时期的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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