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驅趕斥逐。《南史·齊紀下·廢帝東昏侯》:“ 陳顯達 平,漸出遊走,不欲令人見之,驅斥百姓,唯置空宅而已。” 宋 劉過 《沁園春·寄稼軒承旨》詞:“想舊時談舌,依然解使,六丁奔走,驅斥風雷。” 明 方孝孺 《答劉子傳》:“今之叛道者莫過於二氏,而釋氏尤甚,僕私竊憤之,以為儒者未能如 孟 韓 放言驅斥,使不敢橫,亦當如古之善守國者,嚴於疆域斥候,使敵不能攻刼可也。”
驅斥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古漢語特征的動詞,其核心含義為驅逐、排斥,常用于描述強制性地使人或事物離開特定範圍或領域。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分析與使用場景三方面詳細說明: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8頁
定義:“驅斥”即驅逐、斥退。多指以強力使人或物離開原處。
示例:古代文獻中常見“驅斥外寇”“驅斥邪祟”等用法,強調主動排除外來威脅或負面存在。
《辭源》(修訂本)第三冊第238頁
釋義為“驅逐排斥”,側重表達通過強制手段清除異己或不受歡迎的對象。
示例:如“驅斥異端”指排斥非正統的思想學說。
本義為策馬前進(《說文解字》:“驅,馬馳也”),引申為逼迫、驅逐,如“驅散”“驅趕”。
甲骨文象形為推倒房屋,本義為排斥、責退(《說文解字》:“斥,卻屋也”),後擴展指摒棄、否定。
二字疊加強化“強制排除”的動作,常見于文言或正式語境,現代漢語中多被“驅逐”“排斥”替代。
曆史文獻
(指武力驅逐邊境侵略者,保護百姓)
(“攘斥”與“驅斥”義近,指排斥佛道學說)
現代殘存用法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見,僅存于仿古語境或特定成語(如“驅斥鞑虜”),或學術論述中對曆史文本的轉述。
“驅斥”作為文言複合詞,承載“強力驅逐并排斥”的雙重動作,其語義凝練且具權威性,適用于描述曆史事件、文化沖突或抽象概念的排除過程。現代使用需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與常用詞混淆。
“驅斥”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qū chì,其核心含義是驅趕、排斥、不接納。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通過強制手段驅逐或從心理、行為上排斥某人或某事物,帶有明确的拒絕态度。例如在政治、社會或學術領域,可能表現為對異己思想或行為的排斥。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近義詞包括驅趕、斥逐、排斥 等,均強調主動拒絕或驅逐的行為。
“驅斥”兼具行為上的驅逐與心理上的排斥雙重含義,多用于正式或嚴肅語境。需注意,其現代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曆史或文學文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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