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谳的意思、秋谳的詳細解釋
秋谳的解釋
猶秋審。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八:“何以睿皇帝煌煌聖諭,非甲科人員得與聞秋讞乎?”《清史稿·後妃傳·世祖孝獻皇後》:“是歲,命秋讞停決,從後志也。”
詞語分解
- 秋的解釋 秋 (⑥鞦) ū 一年的第三季:秋季。秋景。秋水(喻人的眼睛,多指女子的)。秋波(喻美女的眼睛)。三秋(a.指秋收、秋耕、秋播;b.指三年)。秋高氣爽。 莊稼成熟的時期:麥秋。 指一年:千秋萬代。 指
- 谳的解釋 谳 (讞) à 審判定罪:谳問(審問)。定谳(定案,定罪)。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秋谳”是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專有術語,主要指清代對死刑案件的複核審判制度,尤指秋季進行的死刑複審程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 “谳”(yàn):本義為審判定罪,特指對疑難案件或死刑的複核、議罪。
- “秋”:指案件複審的時間在每年秋季,與自然節氣相呼應,體現傳統“順天行刑”觀念。
- “秋谳”合稱:即秋季對死刑監候案件(斬監候、絞監候)的集中複核,決定罪犯最終是否執行死刑或改判。
曆史背景
- 起源:
明代已有類似制度(如“朝審”),但至清代順治年間逐步規範,形成“秋審”與“朝審”兩大複審體系,合稱“秋谳大典”。
- 目的:
避免冤濫,體現“慎刑”思想,通過中央司法機關(刑部、大理寺等)對地方死刑案件進行複核。
分類演變
清代秋谳結果分為多類,不同時期有所調整:
- 順治至雍正初期:
分“情真應決(立即執行)”“緩決(暫緩)”“可矜可疑(減等或核查)”三類。
- 雍正三年後:
簡化為“情實(執行)”“緩決”“可矜”三類。
- 乾隆時期:
新增“留養”(罪犯為獨子需贍養父母)和“承祀”(獨子需延續宗族祭祀),形成五類:
- 情實:罪證确鑿,執行死刑;
- 緩決:情節較輕,次年再審;
- 可矜:情有可原,減等發落;
- 留養/承祀:因家庭倫理需求免死。
制度意義
- 司法嚴謹性:通過多層次複核減少冤錯案,如“可疑”類需重新調查(後并入“可矜”)。
- 倫理考量:融入儒家孝道,如“留養承祀”體現對家庭倫理的優先保護。
- 皇權象征:最終勾決權由皇帝掌握,強化中央集權。
參考文獻
- 清代阮葵生《秋谳志稿》詳細記載制度沿革,成為研究秋谳的核心文獻。
- 《光緒會典》等官方典籍分類記載複審結果,但實踐中分類更為複雜,如“情實”中還有“免勾”“從嚴”等細分情形。
網絡擴展解釋二
秋谳
秋谳(qiū gàn)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拆分部首是禾(hé)和言(yán),整個詞語共有10畫。
來源
秋谳是古代漢字的寫法,它是根據古代對秋天的描寫創作而成的。秋天是一年四季中的一個季節,也是農作物成熟的時期,所以秋谳中的禾部表示農作物的收獲,言部則表示對秋天的描述。
繁體
秋谳的繁體寫法為「秋諤」。在繁體中,「谳」的部首用「言」代替了「言」,但整個詞語的意義沒有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秋谳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具體寫法為:
秋
十-----
羽-----
立-----
自-----
禾-----
谳
言-----
讠-----
免免
免-----
例句
1. 秋谳之間,金風送爽,使人體會到秋天的涼爽和收獲的喜悅。
2. 這幅畫用色濃郁,筆觸流暢,傳達出了秋天的秋谳之美。
組詞
秋谳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新詞,例如:
1. 秋景(qiū jǐng):秋天的景色。
2. 谳言(gàn yán):指聲明或見證。
近義詞
與秋谳意義相近的詞語有:
1. 秋風送爽(qiū fēng sòng shuǎng):形容秋天的涼爽宜人。
2. 豐收(fēng shōu):農作物收獲的意思。
反義詞
與秋谳意義相反的詞語有:
1. 寒冬(hán dōng):冬天的另一個季節。
2. 荒涼(huāng liáng):形容沒有收獲或沉寂無生命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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