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占吞沒。 明 謝肇淛 《五雜俎·地部二》:“且近來物值則工匠侵沒於外,供億則廚役剋減於内。” 清 顧炎武 《書故總督兵部尚書孫公清屯疏後》:“承平既久,而額設之田乃為權豪有力者所據,以至隱占侵沒,弊孔百出而軍食虧。”
“侵沒”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核心釋義
指通過非法手段侵占、吞沒他人財物或公共資源。例如:官員侵沒公款、工匠侵沒物資等。
發音與結構
拼音為qīn méi(部分資料标注為“qīn mò”,但多數權威來源支持“méi”的讀音)。由“侵”(侵犯)和“沒”(吞沒)兩字構成,強調侵占行為的隱蔽性和破壞性。
曆史文獻中的用法
多用于描述貪污、侵占公共財産的行為。例如:
現代適用性
雖為古漢語詞彙,但在法律、曆史文獻分析中仍會使用,常見于學術讨論或特定文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五雜俎》《書故總督兵部尚書孫公清屯疏後》等原文。
《侵沒》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
侵(qīn)的意思是侵犯、侵害,指不合法地占有或損害他人的權益。
沒(mò)的意思是消失、喪失,表示失去或遺失某物。
按照傳統的偏旁部首劃分,侵的部首是亻(人),沒的部首是殳(殳是指戈的一個變體,表示兵器)。
侵的筆畫數是9畫,沒的筆畫數是7畫。
《侵沒》一詞來自于古代漢語,形容他人侵犯、占有或損害自己的權益,進而導緻自己喪失某物的意思。
《侵沒》的繁體字為「侵沒」。
在古時候的漢字書寫中,侵沒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在《康熙字典》中,寫作「侵冒」,表示侵犯或侵害。
1. 他的隱私被别人侵沒了。
2. 此地曾是我們祖先的領地,如今被别國侵奪。
- 侵略:指一個國家或種族對另一個國家或種族進行強力入侵、占領。
- 沒收:将他人的財産或權益剝奪,并納入自己的所有。
- 喪失:表示失去某種權益、地位、物品等。
- 侵犯:指非法侵害他人的權益或自由。
- 非法占有:指違法獲得他人的財産或資源。
- 保護:指采取措施,保衛或維護某人或某物。
- 維權: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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