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人臣晉見君主的尋常朝會,和“大朝”對言。《隋書·禮儀志七》:“﹝胡帽﹞ 後周 一代,将為雅服,小朝公宴,鹹許戴之。”《隋書·何稠傳》:“此乃晦朔小朝之服。”
(2).小朝廷,小國家。《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景》:“ 景 既割地稱臣,有語及朝廷為大朝者, 夢錫 ( 常夢錫 )大笑曰:‘君等嘗欲緻君如 堯 舜 ,今日自為小朝邪?’” 清 錢大昕 《嶽忠武墓》詩:“小朝誓表和親日,大将圜扉絶命年。” 嚴複 《原強》:“ 忽必烈 汗薦食小朝,混一華夏。”
小朝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依據權威辭書及曆史文獻釋義如下:
指古代帝王在非正式場合或特定時間召集的臨時性朝會,區别于在正殿舉行的隆重"大朝"。
例證:
宋代官員奏事常分"大朝"與"小朝"。《宋史·禮志》載,日常政務多在偏殿舉行小規模朝議,稱為"小朝"。(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指規模較小、儀制簡略的君臣會見儀式,多用于非節慶日或緊急事務處理。
例證:
《周禮·春官》注疏提及"小朝"為"視朝之簡禮",即省略部分儀仗的臨時性君臣議事。(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在部分方言中(如閩南語),"小朝"可指短暫會晤或非正式拜訪,詞義由曆史用法演化而來。
例證:
清代《閩雜記》載:"閩人謂暫晤曰'打小朝',蓋沿古制之遺語。"(來源:《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
"小朝"一詞的演變反映了中國古代政治制度與語言文化的交融。其核心語義始終圍繞"非正式性"與"臨時性",與"大朝"形成制度與語義的雙重對立,成為研究古代禮制的重要語料。
“小朝”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尋常朝會
指古代臣子例行晉見君主的日常朝會,與規模更大的“大朝”相對。例如《隋書·禮儀志》提到,後周時期胡帽成為小朝公宴的正式服飾。
小政權或偏安朝廷
用于指代勢力範圍較小的政權,尤其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南宋、南明等偏安一隅的朝代常被稱為“小朝”。
曆史語境:
“南宋小朝廷建都杭州,守着半壁江山,不思收複滄陷于金兵的北方國土。”
“忽必烈汗薦食小朝,混一華夏。”(嚴複《原強》)
服飾制度:
後周時期,胡帽被定為“小朝”場合的雅服。
在個别語境中,“朝”可指代“早晨”(如“朝陽”),但“小朝”一詞不涉及此義,主要與政治、禮儀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文獻原文或更多曆史用例,可參考《隋書》《新五代史》等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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