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發給鹽商的運鹽執照。又稱引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五回:“有部帖的鹽商,叫做‘根窩’。有根窩的,每鹽一引,他要抽銀一兩,運腳公用。”
部帖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特指古代官府籤發的任命或派遣官員的正式文書。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古代中央行政機構(如吏部、兵部),負責官員的任免、考核等事務。
意為文書、憑證,具有官方認證效力。
部帖即由吏部等中央部門籤發的任命狀或派遣令,用于證明官員的身份、職務及到任權限。例如:
“新科進士授官後,由吏部下發部帖,憑此赴任。”
部帖是古代官僚體系運作的重要載體,反映了中央集權下的職官管理制度。
作為官方文書,部帖具有法律效力,持帖者憑此行使職權,如調遣軍隊、接管地方政務等。
明确記載:“部帖,舊時官府發給的任職憑證。”
指出:“明清時期,官員赴任需持吏部所發文帖,稱‘部照’或‘部帖’。”
該詞現已罕用,但可見于曆史研究、古籍文獻及古裝影視劇中,作為古代行政文化的典型符號。
參考資料:
“部帖”是清代鹽政制度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部帖是官署頒發給鹽商的運鹽執照,主要用于規範鹽業運輸。持有部帖的鹽商被稱為“根窩”,每運輸一引(約300-400斤)鹽需繳納一兩白銀的稅費,用于支付運輸及公共事務費用。
該詞在晚清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十五回中被提及,反映了清代鹽商通過部帖壟斷鹽業并抽稅的現象。
部帖是清代鹽業管理的重要憑證,兼具授權和稅收功能,體現了當時政府對鹽業的高度控制。如需擴展了解清代鹽政制度,可參考《清史稿》或鹽法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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