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器具財物。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賜願留頭目八人,男婦各二十,馬牛各十,錦裘蟒服四時之衣,田廬、器賄皆具。”
“器賄”是一個較為少見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來源分析:
字面解釋
清·魏源《聖武記》卷一:“賜願留頭目八人……田廬、器賄皆具。”
此處“器賄”與“田廬”并列,指賜予的生活物資和財産。
可能的引申争議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視為成語,解釋為“利用職權受賄”。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賄”現代含義的誤推,需謹慎對待。
建議結合具體文本背景理解詞義,避免脫離語境強行引申。
《器賄》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了拆分的部首和筆畫。
《器賄》的部首是《貝》和《貝》,它的總筆畫數是12。
《器賄》這個詞語來源于古代漢字,具有一定的曆史淵源。
《器賄》是《器賄》的繁體字形。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這個詞的基本意思沒有改變。
1. 這個商人為了赢得合同,不惜使用《器賄》的手段,最終被查處。
2. 古人認為,《器賄》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會損害社會的公平正義。
在《器賄》中,可以組成其他詞語,比如《貪賄》、《賄賂》等。
《器賄》的近義詞包括《貪賄》、《賄賂》等。
《器賄》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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