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椌楬是古代中國雅樂中使用的兩種重要打擊樂器,特指椌(柷)與楬(敔),合稱“椌楬”。它們在禮樂儀式中具有特定的象征意義和演奏功能,主要用于控制樂曲的起止節奏,是傳統禮樂文化的代表性器物。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
椌(柷)
“椌”從木,空聲,本義指中空的木制樂器。《說文解字·木部》釋:“椌,柷樂也”,即一種方形木匣狀樂器,以木槌敲擊内壁發聲,象征樂曲的開始。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
柷形如方鬥,上寬下窄,三面封閉,一面開孔。演奏時以木槌擊打内壁,發出“柷柷”聲,标志樂章起始。《爾雅·釋樂》載:“所以鼓柷謂之止”,強調其指揮樂節的作用。
來源:《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阮元校刻本)
楬(敔)
“楬”從木,曷聲,本義為止樂之器。《說文解字》釋:“楬,敔也,所以止樂”,形似伏虎,背刻鋸齒,以竹籈刮奏發聲,标志樂曲終結。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
敔為木雕卧虎狀,背部設27片鋸齒。演奏時用竹片逆刮虎背鋸齒,發出“敔敔”聲,示意樂止。《周禮·春官》鄭玄注:“敔,狀如伏虎……籈長尺,栎之”。
來源:《周禮注疏》(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本)
椌楬在雅樂中構成嚴密的節奏控制系統:
二者配合體現儒家“樂有序”的禮制思想,如《禮記·樂記》所言:“始奏以文(柷),複亂以武(敔)”。
來源:孫希旦《禮記集解》(中華書局1989年版)
椌楬最早見于周代禮樂制度,後世沿用至清代:
來源:陳旸《樂書》(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欽定律呂正義》(武英殿刻本)
權威辭書界定如下:
“椌楬:古樂器名。柷與敔的并稱。柷以起樂,敔以止樂。”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版)
“柷、敔是周代‘八音’分類中‘木’類樂器代表,用于宮廷雅樂,體現禮樂相濟的精神内核。”
來源: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中國音樂詞典》(人民音樂出版社1985年版)
椌楬超越樂器功能,成為禮樂文化的符號:
來源:故宮博物院官網“清代禮樂樂器”專題(可訪問:www.dpm.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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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
若需查詢其他古漢語詞彙(如網頁中提到的“觿”“醮”等),可隨時補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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