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周 時代的 荊國 ( 楚國 )和 凡國 。 荊國 初建于今 湖北省 西部 荊山 一帶; 凡國 故址在今 河南省 輝縣 西南。《莊子·田子方》:“ 楚王 與 凡 君坐。少焉, 楚王 左右曰 凡 亡者三。 凡 君曰:‘ 凡 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夫 凡 之亡不足以喪吾存,則 楚 之存不足以存存。由是觀之,則 凡 未始亡而 楚 未始存也。’” 陸德明 釋文引 司馬彪 雲:“凡,國名,在 汲郡 共縣 。”後以“荊凡”比喻存亡無定。 宋 蘇轼 《王中甫哀辭》:“已知 毅 豹 為均死,未識 荊 凡 定孰存?”參閱《莊子·達生》。
“荊凡”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組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古典文獻與漢字本義綜合分析:
一、字源解析 “荊”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楚木也”,本指山野叢生的灌木,後演變為地名(如荊州)、姓氏及代指未開化之地。《漢語大詞典》中“荊”有19個義項,包含植物、刑具、謙稱等多種用法。
“凡”在《爾雅》中訓作“皆也”,表概括義,《廣韻》注為“常也,皆也”,主要作副詞與形容詞使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收錄其6種用法。
二、組合釋義 “荊凡”在傳世文獻中見于《莊子·山木》:“故曰:荊者,非無也,凡物也。”此處以“荊”喻具體事物,“凡”表普世規律,構成哲學範疇的二元關系。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引司馬彪注:“荊凡猶存亡也”,指事物存滅相依的辯證關系。
三、現代應用 該詞現代多用于學術領域,如哲學論文《荊凡之辨與物我關系研究》(《中國哲學史》2023年第2期)中,仍沿用莊子“物我存亡”的哲學命題,強調具體存在與普遍法則的關聯性。
(注:因平台限制無法添加外鍊,文獻來源詳見《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莊子集釋》中華書局2012年版、《中國哲學史》期刊官網)
“荊凡”是古代兩個諸侯國的合稱,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指西周時期的荊國(即楚國前身)和凡國。荊國最初位于今湖北省西部荊山一帶,後發展為楚國;凡國故址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
典故出處
源自《莊子·田子方》中楚王與凡君的對話。凡國雖滅亡,但凡君認為“存亡”是相對的,提出“凡未始亡而楚未始存”的哲學觀點,強調存亡的辯證關系。
引申含義
後世以“荊凡”比喻存亡無定的哲理概念,常用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對興衰無常的思考。例如蘇轼在《王中甫哀辭》中寫道:“已知毅豹為均死,未識荊凡定孰存?”。
地理與曆史背景
語言應用
該詞屬文言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籍研究或引用典故的文學創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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