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譴責懲罰。 晉 傅玄 《鼙舞歌·明君》:“明君禦四海,聽鑒盡物情。顧望有譴罰,竭忠身必榮。”《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十一年》:“ 魏徵 上疏,以為:‘陛下欲善之志不及於昔時,聞過必改少虧於曩日。譴罰積多,威怒微厲。’” 清 劉大櫆 《程氏宗祠碑記》:“其不遵約束者,衆共譴罰之。”
“譴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譴罰”指譴責并加以懲罰,通常用于描述對過錯或不當行為的批評與處罰。該詞由“譴”(責備、申斥)和“罰”(處罰)組合而成,強調通過語言和行動的雙重手段進行懲戒。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多次出現,例如:
多用于正式語境,如古代政論、現代組織規章等,體現對規則的維護和道德約束。例如清代文獻中“不遵約束者,衆共譴罰之”,說明集體對違規者的共同懲戒。
“譴罰”融合了言辭譴責與實質處罰,兼具警示與糾正的作用,常見于強調道德規範或制度約束的文本中。其權威性解釋可參考《漢語辭海》等工具書。
譴罰(qiǎn fá)是一個包含“譴”和“罰”兩個字的詞語。其中,“譴”是由“言”和“貴”兩個部首組合而成,“言”表示語言,表示與言語有關的概念,“貴”表示正直、尊貴等含義;“罰”由“網”和“備”兩個部首組合而成,“網”表示捕捉、羁絆等含義,“備”表示齊全、準備等含義。因此,“譴罰”的意思是通過言語來警告并施加處罰。
“譴罰”這個詞彙最早來源于《禮記·書經》:“言貴既蓋、罰必論之。”在繁體字中,“譴罰”則寫作「譴罰」。
古時候,“譴罰”的寫法也有些不同。例如,南朝梁代褚亮在《法書》中記載的是“譴罰”。另外,這個詞在西漢時期的《廣韻》中是寫作“褰䣵”。可以看出,隨着時間的推移,寫法有所變化。
以下是幾個關于“譴罰”的例句:
1. 他因為犯錯而受到嚴厲的譴罰。
2. 法庭宣判後,罪犯接受了相應的譴罰措施。
3. 學校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出了譴罰規定。
下面是一些與“譴罰”相關的詞彙:
組詞:譴責、罰款、諒解、處罰、警告、懲罰
近義詞:懲處、責罰、判罰、懲戒
反義詞:寬恕、原諒、赦免、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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