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頗耐 ”。猶可惡,可恨。本為不可奈何之義,引申為詈詞。 唐 盧仝 《哭玉碑子》詩:“頗奈窮相驢,行動如跛鼈。” 元 吳弘道 《上小樓·章台怨妓》曲:“想起來,甚頗耐,當時歡愛,都撇在九霄雲外。” 元 無名氏 《馬陵道》第四折:“頗奈 孫臏 無禮,他跟的 蔔商 走了。” 明 張四維 《雙烈記·決疑》:“我本為忠良誣陷,陳言玉陛前,頗奈姦邪欺蔽,阻匿封箋。”
"頗奈"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多見于唐宋時期的詩詞或口語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為“不可忍耐;可恨”,常帶有強烈的嗔怪、不滿或無可奈何的情緒。以下是詳細解析:
本義與演變
“頗奈”實為“叵耐”的異寫形式(“叵”即“不可”的合音),本義為“不可忍耐”。後引申為對人或事的不滿、惱恨,近似于“可恨”“豈有此理”。
例證:敦煌變文《燕子賦》中“頗奈燕子,傍地奪宅”即表達對燕子行為的憤懑。
語法功能
多作狀語或獨立感歎詞,修飾後續動作或直接宣洩情緒:
唐代詩詞
王梵志詩:“頗奈窮漢子,棄業自薜蘿。”(表達對命運不公的無奈)
來源:據《全唐詩補編》收錄的王梵志白話詩。
元代戲曲
關漢卿《窦娥冤》:“頗奈張驢兒無禮,強占我妻室!”(凸顯角色憤怒)
來源:元雜劇經典文本《感天動地窦娥冤》。
“頗”通“叵”(不可),“奈”即“忍耐”,二字組合強化否定情緒。此用法在《敦煌變文集》《朱子語類》等文獻中均有印證。
與“叵耐”“可奈”互為變體,如《水浒傳》中“叵耐這厮無禮”與“頗奈”同義。
該詞屬典型古語遺存,今僅見于仿古文本或方言(如部分晉語區)。研究古漢語或文學創作時需注意語境適配性,避免現代誤用。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為準,如中華書局《全唐詩補編》、人民文學出版社《關漢卿戲曲集》等。)
“頗奈”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多見于詩詞、戲曲等古典文學作品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屬于古語詞,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僅見于文學研究或仿古創作中。
以上解釋綜合自《漢語大詞典》及古典文學作品用例,更多例句可參考、的元曲原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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