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分得當。 唐 元稹 《崔弘孔鄭州刺史制》:“得於信臣,予用丕允。”
“丕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讀音為pī yǔn,其核心含義是十分得當,常用于形容決策、行為或言辭的恰當性。以下為詳細解析:
基本釋義
“丕”表示“大”或“顯著”,而“允”有“得當、公平”之意,組合後強調程度的深重,即“非常恰當”或“極為合理”。例如唐代元稹在《崔弘孔鄭州刺史制》中寫道:“得於信臣,予用丕允”,意為“因得到可信的臣子,我的決策十分得當”。
詞源與結構
“丕允”是典型的文言複合詞,強調極高程度的合理性,需結合語境理解。其結構清晰,含義凝練,適合用于古文賞析或特定命名場景。
丕允(pǐ yǔn)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允許、同意、準許之意。
丕允的部首是丆(二丨),總共包含了9個筆畫。
丕允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成。丕是一個形聲字,字形由丆和丕兩個部分組成。允則是一個指事字,表示許可、同意的含義。
在繁體字中,丕允依然保持相同的字形。
在古代,丕允的字形與現代基本相同,沒有明顯的差異。
1. 公司領導丕允了我的請假申請。
2. 父母丕允我出國深造。
3. 他丕允了我的要求,讓我感到非常開心。
允許、同允、同意、準許、允諾、不允、不準
準許、同意、允許
拒絕、不允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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