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暫居君位。 明 呂天成 《齊東絕例》第一出:“當今 唐帝 禪位, 虞帝 攝居,四兇既除, 三苗 已格。”
“攝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解釋
拼音為shè jū,意為暫居君主之位。通常指在特殊情況下(如君主年幼、病弱或政權更疊時)暫時代理君主的職位,而非正式繼位。例如明代呂天成的《齊東絕例》中提到:“虞帝攝居,四兇既除”,即指虞帝暫時代理君位。
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左傳·僖公二十二年》中的記載:“諸侯攝居于秦”,原指諸侯被秦國控制而失去自主權,後引申為臨時代理君權。
現代引申義
在當代語境中,“攝居”偶爾被用于比喻被迫接受較低職位或權力被削弱的狀态,但此用法較為罕見,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相關用法
注意點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日常使用較少,需注意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如“攝影”“居住”等)。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句或研究資料,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曆史文獻。
《攝居》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接納和容納。它指的是接納和容納他人居住,提供住所或居處。
《攝居》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和居(屍),其中“扌”為手部偏旁,表示與動作、活動有關;“屍”為居部偏旁,表示與居住、停留有關。
《攝居》共有13個筆畫。
《攝居》是簡體字,繁體字為「攝居」。繁體字保留了漢字演變過程中的一些古體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攝居》的古體寫法為「攸居」。
1. 他善于攝居他人,為大家提供了一個舒適的住所。
2. 這個城市的酒店攝居了許多旅客。
3. 祖父母搬來攝居我們家,我們一家人非常歡迎。
按摩攝居、攝居者、開攝居、攝居地
接納、收容、安置、容納
驅逐、開除、拒絕、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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