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ke advantage of sb.'s weakness to enforce obe***nce] 用威力控制;挾制
亦作“脇制”。猶挾制。以威力強迫、控制。《新唐書·李泌傳》:“華人為之用者,獨 周摯 、 高尚 等數人,餘皆脅制偷合。” 宋 李綱 《論使事劄子》:“今虜使之來,其用事者,未必不以兵隨之,以為脅制之術,顧朝廷所以措置如何耳!” 明 劉元卿 《賢奕編·方正》:“ 蔡京 輔政,賣弄威權,脇制中外。” 太平天囯 吳容寬 《诏書蓋玺頒行論》:“此二百年中,我 中國 之良民,不且投其羅網而不知,受其脅制而不覺乎?” 梁啟超 《再駁某報之土地國有論》三:“企業家苟欲尅減庸銀之率,則勞動者可相率罷工歸農,則企業家不惟不能脇制勞動者,而勞動者反能脇制企業家也。”
脅制是漢語中具有書面語色彩的動詞,指通過威脅、強迫等手段使他人服從控制。該詞由“脅”和“制”兩個語素構成:
詞義解析
“脅”本義為人體腋下至腰部的部位(《說文解字》),後引申為“以威勢逼迫”;“制”則表示約束、掌控(《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二字結合後,“脅制”特指通過施加壓力或制造恐懼達到操控目的的行為,如《後漢書·張奂傳》載“豪右脅制,令長懦弱”。
用法說明
該詞多用于描述強勢方對弱勢方的控制行為,常見于法律文書、曆史文獻及社會評論,例如“黑惡勢力脅制商戶”的表述。相較于口語化的“威脅”,其語體更正式,隱含長期性控制意圖。
曆史演變
《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明清時期使用頻率顯著提升,現代漢語中仍保留其書面語特征。《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列為二級詞彙,标注為“貶義詞”。
“脅制”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xié zhì,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威逼、脅迫等手段控制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
指利用權勢、武力或心理壓迫等手段,強迫他人服從或接受某種控制。常見于描述政治、軍事或人際關系的強勢操控行為。
近義詞
壓制、脅迫、要挾、箝制(如、提及)。
古代用法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多次出現,例如:
近現代延伸
現代語境中,可指通過威脅手段達到目的的行為,例如提到的“恐怖組織脅制平民”或國際關系中的脅迫手段。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例句,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古籍引文及現代用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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