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誦讀不忘。《國語·楚語上》:“自卿以下,至于師長士,苟在朝者,無謂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於朝,朝夕以交戒我,聞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導我。” 韋昭 注:“志,記也。”
(2).述志。《文選·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進謀誦志,以沃朕心。” 李周翰 注:“誦,述也。”
"誦志"一詞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分為以下四個層面:
一、基本釋義 "誦志"為動賓結構複合詞,指通過吟誦方式表達志向或抱負。其中"誦"指有節奏地朗讀詩文,《說文解字》解為"諷誦也";"志"本義為心之所向,《古代漢語詞典》注為"心意,志向"。二字結合特指通過特定文學形式傳遞思想主張,常見于古典文獻中人物抒發政治理想或道德追求的語境。
二、詞源發展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詩經》時代,在《毛詩序》"詩者,志之所之也"的理論框架下發展成形。漢代鄭玄注《周禮》時提到"誦志以合雅",強調其與雅樂的配合關系。至唐宋時期,文人群體将"誦志"發展為獨立的文學創作範式,如韓愈《送孟東野序》所述"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的抒情傳統。
三、用法特征
四、近義辨析 與"言志""述懷"構成近義關系,但存在細微差異:
參考文獻: 《說文解字注》《古代漢語詞典》《文心雕龍譯注》《中國文學批評史》
“誦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通過誦讀來牢記内容或訓導,強調對知識的記憶與傳承。例如《國語·楚語上》提到:“聞一二之言,必誦志而納之,以訓導我”,韋昭注釋“志”為“記”,即通過誦讀将他人言論銘記于心,并用于自我約束。
指向他人陳述自己的志向或主張。如南朝王融在《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中寫道:“進謀誦志,以沃朕心”,李周翰注釋“誦”為“述”,即通過言辭表達個人志向,以求啟發他人。
如需更深入的例句或曆史演變分析,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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