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周禮》秋官之屬。 漢武帝 置司隸校尉,領兵一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察大奸猾。後罷其兵,改察 三輔 、 三河 、 弘農 七郡。 哀帝 時稱司隸, 東漢 複舊稱,仍察七郡。 魏 晉 以後沿用, 唐 廢。參閱《通典·職官十四》。
司隸是古代中國官職名稱,其核心含義指“負責監察、緝捕與京畿地區治安的官員”,源于周代,秦漢時期發展為重要監察官職“司隸校尉”。以下從詞義、職能與曆史演變角度詳細解析:
本義為“主持、掌管”(《說文解字》:“臣司事于外者”),引申為職掌某項事務的官職。
原指“附屬、差役”(《周禮·秋官》載“隸仆”掌宮廷雜役),後擴展為“管轄範圍”,特指直屬天子的京畿地區。
合稱“司隸”即“掌管京畿要務的官員”,初見于《周禮·秋官》司隸職,統領罪隸、蠻隸等,負責治安與勞役管理。
秦漢:監察核心
漢武帝設“司隸校尉”,持節監察京師(三輔、三河、弘農七郡)及百官,權力涵蓋彈劾皇親國戚(如糾察丞相過失),兼領京畿治安與重大案件審理(參考《漢書·百官公卿表》)。其地位與禦史中丞并列,合稱“三獨坐”,《後漢書》載其“無所不糾,唯不察三公”。
魏晉南北朝:權責分化
魏晉時司隸校尉與禦史台職能重疊,漸轉為行政長官。西晉改稱“司州牧”,統轄京畿行政(《晉書·職官志》)。北魏廢置,職能并入“司州刺史”。
隋唐以降:名存實亡
隋朝廢司隸校尉,監察權歸禦史台。唐代僅存“司隸台”短暫設置(《隋書·百官志》),後世不再複用此職名。
司隸校尉制度體現古代中央集權對京畿控制的強化,其“持節獨立監察”模式為後世巡察禦史制度雛形。東漢司隸校尉如鮑永、李膺以剛直聞名,成為“清官”符號(見《後漢書·酷吏列傳》),而“司隸”一詞亦成文學中“執法威嚴”的象征(如李白《贈從孫義興宰銘》詩“司隸不敢捕”)。
參考資料:
“司隸”一詞在中國古代具有雙重含義,既指官職名稱,也指特定地理區域,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職能
司隸最早見于《周禮》,屬秋官之屬,負責監察、捕盜及管理勞役。漢武帝時期設立“司隸校尉”,初期領兵一千二百人,負責抓捕巫蠱、督察奸猾,後轉為監察京畿及周邊七郡(三輔、三河、弘農),成為皇帝直接任命的高級監察官。
權力演變
西漢哀帝時簡稱為“司隸”,東漢恢複“司隸校尉”舊稱,魏晉沿用此職,至唐代廢除。其職權從軍事鎮壓逐漸轉為行政監察,地位崇高,可直接彈劾官員,甚至幹預司法。
司隸作為區域名稱,主要指西漢武帝設立的司隸校尉部,轄長安、洛陽周邊七郡,包括河南、河内、河東、弘農、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各朝代轄區有所調整,但始終是中央直接管轄的核心區域。
司隸校尉兼具監察與行政職能,地位相當于州刺史,但因管轄京畿要地,實際影響力更大。其職能演變反映了古代中央集權對地方控制的需求,是研究漢唐官制與地理的重要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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