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稱“ 箭室 ”。亦稱“ 箭箙 ”。古時用以盛放弓箭之具。《漢書·五行志下之上》:“檿弧,桑弓也。萁服,蓋以萁草為箭服,近射妖也。” 顔師古 注:“檿,山桑之有點文者也。木弓曰弧。服,盛箭者,即今之步叉也。萁草,似荻而細,織之為服也。” 南朝 梁 劉孝威 《結客少年行》:“ 居延 箭箙盡, 疏勒 井泉枯。” 南朝 梁 庾肩吾 《被使從渡江》詩:“夜劍動星芒,秋朝驚箭服。” 隋 何妥 《長安道》詩:“車輪鳴鳳轄,箭服耀魚文。”《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左烏嗥之雕弓,右 夏 服之勁箭” 唐 司馬貞 索隱:“案 夏羿 ,善射者。又服,箭室之名,故雲 夏 服。” 唐 李賀 《黃家洞》詩:“黑幡三點銅鼓鳴,高作猿啼搖箭箙。” 宋 陸遊 《蘭亭道上》詩之四:“箭箙弓弢小獵回,壯心自笑未低催。”
"箭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專業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射箭活動中使用的箭袋或箭囊。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箭服"由"箭"(弓箭的矢)和"服"(佩帶、容器)構成,特指用皮革或織物制作的箭矢收納器具,多配有系帶便于懸挂腰間。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夏官》中"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箙服"的記載,東漢鄭玄注疏明确指出:"箙,盛矢器也,今謂之步叉,又謂之箭服",印證其作為軍事裝備的實用功能。
從形制演變觀察,《釋名·釋兵》描述其"受矢之器,以皮曰鞬,織竹曰笮",說明不同材質的箭服在漢代已有細分。唐代《通典·兵典》更記載騎兵用"胡祿"(弧形箭囊)與步兵用"步叉"(方形箭袋)的形制差異,體現古代軍事裝備的系統性。這類器具在考古實證中亦有佐證,如湖北隨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漆木箭箙,印證了《考工記》"函人為甲,韗人為箙"的手工業分工記載。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雖已退出日常使用,但在曆史文獻研究、傳統射藝複興運動及古代軍事題材創作中仍具學術價值。清代《康熙字典》将其歸入"竹部",強調其早期以竹木為材的制作特征,而《辭源》修訂本則着重考辨其與"鞬""箙"等異體字的關聯。
“箭服”是古代用于盛放弓箭的器具,在不同文獻中也被稱為“箭室”或“箭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箭服是古代射箭時存放弓箭的容器,材質多為草編或皮革,形制類似現代的箭袋。其名稱因時代和材質差異有多種變體,如“箭箙”多見于南朝文獻(如《結客少年行》),而“箭室”則更早見于《漢書》。
曆史記載
《漢書·五行志下之上》提到“萁服”,即用萁草(類似荻草的植物)編織的箭服,顔師古注其為“步叉”(古代箭袋的别稱),并強調其便攜性和實用性。
功能與設計
箭服通常與弓配套使用,便于攜帶箭矢。其設計注重實用性,如萁草編織的版本輕便耐用,適合行軍或狩獵場景。部分箭服還可能配有固定裝置,确保箭矢在移動中不易脫落。
文化關聯
箭服不僅是實用工具,也反映了古代軍事和禮儀文化。例如南朝詩中“居延箭箙盡”暗喻戰争消耗,側面體現箭服在軍事中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箭服的形制演變或考古發現,可參考《漢書》注釋及古代兵器研究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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